第141章 此时远処
半个小时后,俘虏身上没有一块好

,全部都被陆明割的七零八落,将带血的匕首在对方衣服上擦拭干净,陆明已经知道了这个俘虏的身份了,以为是一个有名的武将,结果想多了。对方居然是一条大鱼!一条还不错的大鱼!只是没有太大利益的大鱼!
卡库骨,南匈奴的匈奴单于之子,于夫罗的儿子之一。于夫罗是匈奴单于,带兵来到中原协助东汉镇

黄巾起义,赶上本国叛

,其父被杀,于是留在中原,与白波军联合,在太原、河东等地劫掠,如今是化为了盗匪,说他们是被

无奈也好,本心如此也好,都逃不了关系。
而历史上蔡文姬被掳走,也是它们干的。“叮,触发支线情报,奖励无。”“支线情报:董卓麾下张济派人接送家属以及夫人邹氏至并州,途径河东郡,被盘踞安泽县的叛军盯上。”
除此之外,陆明还能看到地图上,一支车队的行进路线,以及地图上,安泽县的位置,距离此地也就两百里左右,确实是不远。
但是也不近,看到这里,陆明看着情报。这是情报,而不是任务。目前来说,几乎没有任务给自己,最多的就是情报,有了情报之后怎么利用就是自己的事情了,可以选择利用情报谋取利益,也可以利用情报来当成耳边风,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如今张济的家人被叛军盯上了,那么就意味着凶多吉少了,他完全可以无视,哪怕是出事了,也不会怪罪到他头上,而如果救下了张济的家人。
那么肯定会得到张济的感谢。这就是两种选择,救还是不救,只是这两种选择,陆明都直接无视了,他选择了第三种。借刀杀人,然后据为己有!
正常来说肯定是帮和不帮两种选择了,陆明想的却是让叛军去把张济派去的私兵护卫杀的差不多了,自己再出手,假装不认识,然后把邹氏据为己有!
到时候哪怕是被张济知道了,自己也可以假装不认识,因为之前确实是没有见过张济的夫人邹氏,而且当时又是可以说是击杀叛军后得到的战利品,暗示邹氏被叛军俘虏过,而女人被俘虏了。
难道还有完璧之身吗?让张济恶心的同时,还不会怪罪自己,这简直是一举两得!自己既不会得罪张济,又可以合法的得到邹氏!这简直是一举两得,一鱼两吃了!而且最关键的是,邹氏在历史上也是留下了浓浓的一笔。
当初张绣归降后其被曹

强纳,因而后有张绣造反,曹

兵败宛城,曹昂、典韦、曹安民战死等诸多之事,能够让曹

为了得到她而死了一个大将,一个儿子,一个侄子,也算是传奇女子了,可见她有多美了。
看着地图上的标志,陆明心里有了算计。于是出门准备召集亲兵,恰好又碰到了甄尧,跟一个狗皮膏药一般贴上来。
“你又有什么事情?赶紧走吧,军营重地,不留外人。”陆明对于这种拿不出好处的人,那是一点都不想说活,不是说对方穷,要是一个穷鬼,榨不出油水的穷鬼,即使是强迫他,他也拿不出来,那就没有任何意思了!
可是甄尧不一样,背靠甄家,家大业大,又是经商,又是官宦之家,拿出百金来打发他,这跟打发叫花子有什么区别?既然是把他当成了叫花子,那就不要怪他不客气了!甄尧哪里敢离开,他还有一些话没有说。
那就是黑山黄巾勒索过冀州周边的世家大族,甄家自然不能例外,而甄家不肯给钱,其他家也不给钱,结果就是被黄巾叛军给攻城略地,连一座坟墓都没有留下,如今想要给钱。
就得翻几倍,几乎是要给了甄家三分之一的财产,这怎么可能呢!骑虎难下,要是在毋极县里,倒也不用怕,黄巾叛军赶过来,就能让他们竖着进来,横着被抬出去。
而世家大族可不是单单靠这些的,还得

通,还得赚钱,还得往来。这要是每次都被袭击,被掠夺,也是会让势力受损的。
因此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要么妥协,要么剿灭黄巾,只是黑山黄巾,那是朝廷大军都没有办法剿灭。太行山大部分都是深山老林,进去了怎么死都不知道,谈何容易说剿灭呢!
“大人,我可以书信一封,让最近的商行准备粟米三千斤、

食五百斤、金银一千金以及一个美人送给大人。只求大人可以出手,歼灭安泽县叛军。”
甄尧是出于无奈,只能是把筹码拉到最大了。“哦?可以,你就让他们准备。本校尉会过去自己取,拿到了东西,本校尉就会出手。
你可以到洛

打听打听,本校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一手

钱一手

货,童叟无欺!”陆明倒是有些意外,既然可以一鱼两吃,那么一鱼三吃也是可以的,况且这些东西有是最好的,没有嘛,也无所谓。
***“如此在下便手书一封,三

内便可准备妥当。请大人到

城去,便可获取,在下也可前往。”甄尧是没办法了,他只能是绕路走。
只是奉献小一些,被人顶住,如芒在背,只有千里抓贼,可没有千

防贼的,百密一疏,终究会被找到机会,得不偿失。“行了,你去写信,三天后我送你们到

城,等我剿灭了安泽县的黄巾,你们就可以安心上路了。”
陆明并无意义,既然对方给出了价码还可以接受,那就做了这单生意!“多谢大人,那在下就先告退了,只是可否允许在下让护卫驻扎在附近,以免贼人偷袭,也可形成掎角之势。”
甄尧还是很有压力的,至少看到陆明的天神下凡,沙场

杀画面后,跟着这个莽夫也是安全的,只是读书人始终是看不起这种莽夫,只有肌

发达的蠢货!说是肯定不会说的,心里的鄙视,对方可管不着。
带上一百多个亲兵,这些都是转职过的亲兵,陆明就出发了。临走前把蒋钦叫到了一边,让他派出斥候,留意黄巾的动向,如果翼城的黄巾出动,那么就带人往北边靠,跟他汇合。
“职业:(虎豹骑)弓箭手,绝技:无,等级:五。经验:三十。特

,行军:统帅的队伍移动速度增加100%,无视地形阻扰。”
有隶属于自己的亲兵就可以享受到这种便利,速度快慢对于古代战争以及现代战争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好像两个高手对决,楚留香给了火云

神一巴掌后跑到了远处,火云

神才反应过来一拳打在空气上,这就是速度的关键。
没有了拖累,陆明的速度快到飞起,一百多人翻山越岭,一路上甚至还遇到了不少野兽。左右开弓,一箭一条毒蛇,连野猪都打了几只,被陆明收进了医药箱里,里面可以保持新鲜,也不担心会腐坏。
赶时间就不处理尸体了,以后要材料了,再进行制作就行。两百里的距离,陆明带队,在翻山越岭的情况下,一个小时就到达了。这个速度哪怕是最擅长长途奔袭的夏侯渊看到都会脸红耳赤,这简直就是变态!
行军的特

是纯粹的提升,保持着充沛的体力作战,所以也不担心一路狂飙之后,就没有体力了,此时。
在远处,一支马车队伍正在缓慢的行进。坑坑洼洼的泥路就是古代的野外写照,连水泥都没有发明出来,水泥路就更加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