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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缅甸——仰光市

 晚间,刚结束一天忙碌的旅游行程,宋笛儿懒洋洋地仰躺在饭店单人房里的上,若有所思地把玩着手上的领巾。

 今天上午在机场,她舍不得将它拿来擦鼻血。

 也许,是因为它昂贵得教她舍不得如此糟蹋,更也许…是为了某种更耐人寻味的理由。

 平时,为了打发无聊,她总会随手翻一翻八卦杂志,或是观看一些娱乐新闻之类的轻松节目。

 有关众所公认的风贵公子——佟尔陵,那一大堆多采多姿的花边绯闻,她自然耳能详。

 “真没想到,他本人比电视上还要帅耶!”宋笛儿赞叹道,脸上忍不住啊现浓浓笑意。

 可是,今早那样子的邂逅方式…实在好糗!

 当众鼻血,真是破坏了她那美美的专业形象。

 思及此,她匆匆敛起愉悦笑容,翻身趴在柔软的枕头上,心不在焉地嗅闻着领巾上那淡淡的古龙水味道,不知不觉跌入了梦乡…

 不久,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扰了她的好眠。

 “谁呀?”又累又困的她,沙哑问道。

 “领队小姐,代志大条啰!”一位欧巴桑在房外扯开嗓门叫喊。

 无奈地惺忪睡眼,宋笛儿缓缓爬起身,下去开门。

 “吴太太,怎么了吗?”她瞄了一眼墙上的钟,正好晚间十点半。

 现在,已属私人休息时间,但一向秉持着顾客至上的理念,她还是打起精神来,替他们解决问题。

 “歹势啦!吵到妳的眠。”欧巴桑着台语道:“阮尪喝酒醉了,跟别人起冤家了啦!”

 “什么?!”这下子,她的瞌睡虫顿时原地解散。“他们在哪里?”

 “就在一楼大厅啦!”欧巴桑急忙拉起她的手,赶紧一起前去排解。

 为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宋笛儿边走进电梯边询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啊就,阮家那个死老猴喝到茫了,跟人一个少年家仔卢未煞,真是丢脸丢到外国了。”吴老太太气恼道:“厚,早知就甭让他喝了,酒品那么差,实在会给他气死喔!”

 “您先别生气,让我来处理吧!”她赶紧微笑安慰。

 宋笛儿虽然长得一副柔弱的模样,一旦遇到突发状况,她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冷静下来,并努力试着做好妥善的危机处理。

 她跟着吴太太抵达饭店大厅,远远便听见两个男人的争执声,旁边似乎还有一大群人正包围着看热闹,窃窃私语声不断。

 “对不起,借过一下。”宋笛儿稍微提高声量喊道。

 怎知她才刚刚走近暴风圈,却被某个冒失鬼,从背后推了一把。

 接着,她就以鼻子先着地的滑稽姿势,扑跌在另一个男人的脚下。

 剎那间“唰”地一声,对方一小截管布料,竟被她硬生生给撕扯了下来。

 顿时围观群众焦点转移,全被她给逗得哈哈大笑,令她当下羞愧到想挖个地钻进去。

 “天啊,痛死了…”她可怜兮兮地呻道,顿时觉得自己好凄惨。

 呜…难不成她的鼻子犯太岁,否则,怎么会在同一天里惨遭两次重创呢?

 “妳还好吧?”

 谁知,那条子的主人,非但没怪罪她的无礼冒犯,反而非常好心地对她伸出友善援手。

 只是…这声音听起来,好像还熟悉的…

 她晃了晃微晕的脑袋瓜,慢慢由地上爬起,待两人的视线正式对上之后,却不约而同地倒了一口气。

 “佟尔陵?!”她不敢置信的张大嘴巴,呆愣愣地看着他。

 “小姐,妳…『又』鼻血了!”佟尔陵再次惊吓到。

 “鼻血…真的吗?”宋笛儿倏地娇容惨白。

 她连忙用双手紧摀着鼻子,无奈地偷翻了个白眼,深怕一放开手,那些教人怵目惊心的红色血会吓坏了旁人。

 “领队小姐,妳有没有怎样啊?”吴老太太连忙趋前关心。

 领队小姐?!

 佟尔陵挑了挑浓眉,有些意外。

 没想到,她一副彷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娇弱模样,居然会是个需要成天东奔西跑的领队,真是人不可貌相!

 感觉鼻血似乎慢慢地停止下,宋笛儿尴尬地一手遮住口鼻,一手由口袋里捞出纸巾来擦拭。

 “吴太太,我不要紧。您还是先扶吴先生回房去休息吧!剩下的,交给我来处理就行了。”将鼻血擦干净后,她分神安抚道。

 “那就麻烦妳吶!”吴老太太有些内疚地说:“歹势啦!都是阮家那个死老猴给妳添麻烦了,等他酒醒,我一定会好好念他一顿。”

 “没关系啦!回房的路上,请小心。”她还不忘尽责地给予叮咛。

 等吴氏夫妇走远,没热闹可看的围观人群也纷纷自动解散了。

 宋笛儿这才缓缓深呼吸了一口气。

 “佟先生,很抱歉,刚刚不小心把你的子给扯破了。”她苦笑了下,蹲身捡起那一小片轻薄的西装残骸,犹豫着该如何将它归还给失主。“你放心,我一定会负责赔偿。”

 “先别管我的子。妳的脸色那么差,真的不需要我送妳去医院?”他有些不放心地再次询问。

 “喔,我有轻微的贫血,老毛病了,没关系啦!”她连忙摇摇手,婉拒了他的好意。“谢谢你的关心。”

 “Sorry,上午撞到妳,便匆匆忙忙离开了,竟然忘记请教妳的芳名。”他朗笑道,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我叫宋笛儿。”个性直率的她,难得腼腆地笑了笑,自我介绍。“宋朝的宋,笛子的笛。”

 “宋笛儿?!好可爱的名字。”他噙着灿烂笑容,由衷赞美道。

 “谢谢。”她回答,忽然觉得自己的双颊越来越热。

 “刚刚那位喝醉酒的老先生,也是妳带来的团员?”他随意瞥了眼对方消失的方向询问道。

 “是啊,我代他向你道歉。”她稍微停顿了下,才又接着说:“还有…今天不小心脏你衬衫,和扯破子的事,我也要慎重地再向你说声对不起。”

 “既然他是妳团里的客人,当然要卖妳这个面子。”他眨了眨那双感深邃的眼眸。“至于衣服…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用放在心上。”

 “谢谢你的大人大量。”她总算彻底释怀,立刻鞠躬行礼。

 幸好今天遇上他这种好讲话的人,否则,还真不晓得该如何摆平。此刻,宋笛儿越来越欣赏他这样豪迈的性格。

 “小事一桩。”念头一转,他于是顺口提出邀约。“如果,妳真觉得过意不去,那就赏个脸,陪我喝杯咖啡吧!”

 “喝咖啡?现在?”她不免感到意外。

 “不方便?”他浓眉一挑,似乎并不习惯女人的拒绝。

 “没有啦!我只是一时反应不过来。因为…没想到自己有机会跟国际级的大师喝咖啡。”她赶紧澄清,还不自觉地吐了下小舌头。

 留意到她那可爱表情,他隐忍笑意地问:“所以?”

 “我请客,就当作是为了今天所发生的意外,正式向你赔罪吧!”她大方说道,丝毫不扭扭捏捏。

 毕竟,对于喜好广朋友的她来说,能够和他这种名人更进一步认识的机会,可不是天天都有的。

 于是,就在浓郁的咖啡香中,他们开始愉快地聊起天来,气氛融洽得儿让旁人感觉不出来,两人之间的情,居然连“朋友”都还谈不上。

 宋笛儿轻轻撕开油球上的锡箔,小心翼翼地将白色的体倒入咖啡杯中,随即,以顺时针方向缓慢搅拌了几下。

 “缅甸是个历史悠久、佛教盛行的文明古国。除非是喜爱参观文明古迹,或是对佛教文化有浓厚兴趣的人,否则,通常都会感到很枯燥。”

 她头也没抬地含笑说道,目光仍紧紧盯着咖啡杯里的你漩涡,甚至,还动作轻巧地重复转动手中的小汤匙,似乎很自得其乐的模样。

 “那妳呢,为什么会负责带这一次的旅行团?这是公司所分配,还是妳自己选择的?”他好奇地问,同时也眼尖地注意到,她那童心未泯的孩子气举动。

 如果,不是已得知宋笛儿的职业,依她外表那副清纯率真的模样,他也许会直觉地将她当成无忧无虑的学生吧!

 “一半一半啰!因为,这里我之前来过几遍,对大部分的风土民情都还算熟悉,时间上也刚好能够配合档期。”她漫不经心地回答。

 “印象中,像妳这种年轻的女孩子,不是应该比较向往日本、韩国那种流行购物天堂,或者是像巴黎、伦敦、纽约之类的繁华大城市吗?我想,带团来这种地方,一定很沉闷吧?”他直视着她,将她的一举一动全收进眼底。

 “其实,比起带那种忙着到处血拼采购的贵妇团,我反而更喜欢往这种神秘古老的国家跑。”

 “为什么?”他单手支着线条完美的下巴,兴趣浓厚地凝望着她。

 “嗯…该怎么解释呢?”她皱了皱秀气的鼻子,努力思索了片刻。“或许,是因为某种…难以形容的旺盛生命力,令我感动吧!”

 “难以形容的旺盛生命力…”他微瞇深邃的俊美眼眸,忍不住反复咀嚼,如此耐人寻味的答案。

 此刻,佟尔陵脸上的笑容意味深长,对她则又多添了一分莫名好感。

 特别是她说话的时候,脸上常不经意散发出某种慧黠光芒,教人舍不得随便将视线挪移开。

 “那你呢?”她突然反守为攻的问着,以往只能隔着电视屏幕雾里看花,宋笛儿对他充好奇。

 只见,她毫不掩饰地上下打量着佟尔陵的手,对于他能设计出那些美丽、精致的珠宝作品,感到不可思议。

 “妳似乎对我的手很感兴趣?”他不动声地将自己的右手送至她面前,企图引她“犯罪”

 “那是当然的啰!我觉得你的手肯定带着魔法,才能够将那些冰冷的金属、玉石和各式珠宝,结合成一件件完美的顶级作品。”她一脸欣羡地说。

 “妳想不想知道,我源源不绝的灵感究竟来自哪里?”

 “当然想啊!”她毫不迟疑地回答。

 “这可是从未对外公开过的内幕,妳愿意帮忙保守秘密吗?”他紧瞅着她,一脸神秘地说。

 “愿意。”她连忙点头同意,然后,兴味十足地抬眸凝望着他,期待获得解答。

 他闲适自得地笑了笑,收回手,不慌不忙地吐出两个字。“女人。”

 “女人?!”她脸疑惑地眨了眨眼,不懂女人和珠宝之间,到底有何关联。

 “在我眼里,各式各样的女人,其实就跟我所使用的珠宝素材差不多。”他漫不经心地笑着。“至于,该如何将她们分门别类,藉此判断出价值,通常需要花些时间去体验。”

 “呃…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指你过去丰富的恋爱经验,纯粹只是鉴定珠宝的一种过程?”这种另类的论调,教宋笛儿不咋舌。

 “或许吧!”佟尔陵嘴角噙着人笑意,侃侃而谈。“举例来说,那种温婉、柔顺的贤良母,好比是圆润的珍珠,而懂得欣赏的收藏家,通常都有点年纪了。相反的,情窦初开的少女,就像是澄澈剔透的水晶,她们单纯得教人一眼就能看穿…”

 “嗯,你形容的倒是有几分道理。”她津津有味地聆听着,脑海里更自动将他口中所提及的女人类型,与所比喻的宝石联想在一块。

 他又接着说:“雍容华贵,并经历过岁月洗礼的智慧女,我则归类为翡翠或祖母绿之类,虽然美丽高雅,却不见得适合每一个人。”

 “为什么?祖母绿很高贵啊!”她兴致地追问。

 “因为…有人会嫌弃它太过老气。”他促狭一笑。

 她稍微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原来如此。”

 大致听过佟尔陵这套“女人珠宝论”以后,让宋笛儿越发肯定他花花公子的形象,绝非得虚名。

 如此健谈的他,的确是个不错的朋友人选,也是个赏心悦目的男人,只可惜,却一点也不适合当作情人。

 因为,爱情对他而言,似乎总是来得太容易,以致让他完全不懂得珍惜。

 但,那又何妨呢?

 反正,她本来就只想跟他做个朋友而已,并无其它企图。

 当晚,他们聊得非常开心,话题一个接一个…

 在饭店附设的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厅里,彼此,竟都舍不得先开口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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