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大论第七

静

躁,

生

长,

杀

藏。

化气,

成形。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清气在下,则生飧

;浊气在上,则生

。此


反作,病之逆顺也。故清

为天,浊

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故清

出上窍,浊

出下窍;清

发腠理,浊

走五脏;清

实四肢,浊

归六腑。水为

,火为

。

为气,

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

,

归化。

食气,形食味,化生

,气生形。味伤形,气伤

,

化为气,气伤于味,

味出下窍,

气出上窍。味浓者为

,薄为

之

;气浓者为

,薄为

之

。味浓则

,薄则通;气薄则发

,浓则发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气味辛甘发散为

,酸苦涌

为

。

胜则

病,

胜则

病。

病则热,

病则寒(《素问》作

胜则热,

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寒伤形,热伤气。气伤痛,形伤肿。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风胜则动,热胜则肿,燥胜则干,寒胜则浮,

胜则濡

。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

风,人有五脏,化为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暴怒伤

,暴喜伤

,厥气上行,

脉去形。故曰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重

必

,重

必

,此


之变也。夫

在内,

之守也;

在外,

之使也。

胜则身热,腠理闭,

息

,为之后闷(《素问》作俯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闷腹

死,耐冬不耐夏。

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

死,耐夏不耐冬。此


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曰∶调此二者奈何?曰∶能知七损八益,则二者可调也;不知用此,则早衰矣。清

上天,浊

归地。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咽,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注之气,暴风象雷,逆气象

。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

,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生半死矣。故天之

气,感则害五脏;水谷之寒热,感则害六腑;地之

气,感则害皮

筋脉。故善用针者,从

引

,从

引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微知过,用之不殆。善诊者,察

按脉,先别


。审清浊,而知部分;视

息,听声音,而知病所则无失矣。故曰病之始起,可刺而已,其盛也,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下者,引而竭之。中

者,泻之于内。其有形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悍者,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泻之。审其


,以别柔刚。

病治

,

病治

。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宜决之,气实宜掣之引之。

从右,

从左(《素问》作

从左,

从右)。老从上,少从下。是以

夏归

为生,归秋冬为死,反之则归秋冬为生。是以气之多少逆顺,皆为厥。有余者,厥也。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气上不下,头痛癫疾,求

不得,求之于

(《素问》作求

不审),五部隔无征,若居旷野,若伏空室,绵绵乎属不

目。

三月之病,在理已尽,草与柳叶皆杀,


皆绝,期在孟

。冬三月之病,病合

者,至

正月,脉有死征,皆归于

(《素问》作始

)。

三月之病,曰

杀,


皆绝,期在草干。夏三月之病,至

不过十

,



,期在 水。秋三月之病,三

俱起,不治自已。



合者,立不能坐,坐不能起。三

独至,期在石水,二

独至,期在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