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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到了傍晚,炽热的太阳西落,微微的凉风吹来,散去几分白的热意,博驲踏着疲惫的脚步踏入院内的时候却是有些愣了愣。

 橘红色的灯光从窗户投而出,带出令人心安的温暖,时不时有欢乐的笑声从屋内传来,那天真烂漫的笑声是女儿博小玉的… ,清脆如银铃一般的是王二妮的,博驲有片刻的恍惚,似乎记忆的飞车穿过重重的时间隧道回到了曾经一处简陋但是温馨的茅草屋下,一个秀美的女子对着刚回到家的他笑的恬然,映衬在月光下是的容颜是那样的美丽绝伦,穿着红色肚兜的小女儿见到他便是跄踉的走过来,抓住他的衣袖口齿不清的喊着爹爹。

 “老爷?”随行的小厮见博驲呆呆的便是小声询问道。

 像是被打破的魔咒猝然失去了魔力,转瞬一切又回归的原来,博驲叹了一口气,对着守门的丫鬟说道“大小姐可是在这里?”

 “是博大哥吗?快进来!”屋内传来王二妮亲切的声音。

 博驲听的心里微暖,含笑的走了进去,只是人刚踏进屋内就见一个圆滚滚的小球扑住,那莲藕一般的手臂抱住博驲的身,撒娇一样的嚷嚷道“爹爹,你可回来了,小玉好想你啊。”

 博驲目光中带着宠溺的笑容,一把托起女儿的身体抱在怀里,让她的脸对着他的“爹爹也很想小玉。”

 博小玉笑的灿烂,伸出胖胖的小手“爹爹,你答应给小玉买的香酥炸鱼呢?”

 博驲看着越发圆滚的女儿,无奈叹气,这眼看就要到了定亲的年纪,但是怎么就这么贪吃?他转过头对着身旁的小厮示意把东西拿过来“自然买了,不过今只能吃一块。”

 “为什么?”博小玉看着小厮递过来的油纸包,不高兴的反问道。

 “…”博驲不知道怎么跟女儿解释胖了嫁不出去这种话,怕说重了让女儿伤心,怕说轻了女儿又没有顾忌。

 王二妮看着一脸尴尬的博驲忍不住噗哧笑了出来,她适时的解围说道“小玉,你爹爹给你买了什么?”

 博小玉听了这话,麻利的从博驲身上跳了下来,几个蹦跳走到了王二妮的身旁“二妮姐姐,是炸鱼,可好吃了。”

 “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这鱼炸的金黄脆酥,看着很是可口。

 博小玉抓起一块,忍不住添了添嘴,虽然很想一口吃掉,但是想起吃了王二妮那么多零食,总是有些不好意思,心念一转,还是先递到了王二妮的边“姐姐,你先吃。”

 王二妮看着博小玉一副忍痛割舍的模样实在好笑,便是咬了一口,入口香脆,还有一股说不出的香料味道,并且越嚼越香,忍不住赞叹道“好吃。”

 博小玉见王二妮吃的开心,嘿嘿一笑,这下没了顾虑一手抓了一块,全部都进嘴里,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努力的咽着“唔唔,跌跌(爹爹),豪七(好吃)”

 博驲扶额叹息,他记得小玉的娘是一个很优雅的女子,连喝汤都不会发出一点声响,怎么到了女儿就…真的是自己太惯着孩子了吗?也或是她是不是需要一个娘亲了?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自然而然的停留在王二妮的身上,此时她正带着又心疼又好气的目光看着博小玉,那自然带出来的疼爱,连他看了都心暖,王二妮也是很喜欢小玉的吧?

 此后又过了月余,王二妮的身子大好,这一收拾妥当就准备回家去继续养着。

 回家自然是高兴的,虽然博府的人对王二妮都很好,特别是博驲总是隔三差五的来看她,但是总没有自家舒服。

 王二妮被宋二郎细心的抱上了马车,轻柔的放在铺着软垫的马车内,宋二郎安稳的侧坐在一旁,有些担忧的问道“有没有不舒服?”

 “没有…我还以为大郎哥哥也会来接我呢。”王二妮已经快好几天没见到宋大郎,据说最近是帐期,每忙的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

 宋二郎安慰道“大哥实在太忙了…不过俺听说,吴掌柜有意要把这家业都给了大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王二妮听的一愣“非亲非故的,为什么?”

 宋二郎也有些难以理解“俺也纳闷呢,不过问大哥也不说。”

 王二妮把脸靠在宋二郎的怀里,叹气一般的说道“如果不是你们容貌都有神似之处,我都要怀疑大郎哥哥是吴家子弟了,说不定就是吴昆鹏寻的那个亲侄子。”王二妮说道这里顿了顿,好一会儿,才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语气激动的说道“是不是其实你们的父亲就是吴家人?王昆鹏失散的弟弟或者是哥哥?”

 宋二郎好笑的摇了摇头“爹爹怎么可能是吴家人,他可是土生土长的牛河村人,这一点俺还是知道的。”

 “这么确定?”

 “那是自然,那时候还在,总是跟俺唠叨爹爹小时候的臭事。”宋二郎似乎陷入了回忆中,脸上带着笑意。

 “咱爹爹是什么模样?”

 “爹爹身高八尺,虎背熊,笑起来很是朗,俺小时候最喜欢坐在他的肩膀上,让他带着俺转悠,因为那能看的很远,爹爹说话嗓门很大,那力气,就是轻轻捏下也能把瓷碗捏碎,俺寻思着四郎的力气就是随爹爹,不过爹爹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娘亲,每次跟娘说话都是温声细语的…。这个时候就叹气,说爹爹有了媳妇忘了娘。”

 王二妮脑中自然浮现出一个场景,在乡下篱笆下,一个五大三的男子像是怕吓到对方一样,对自家娘子轻声细语努力讨好,一旁还有个一脸吃味儿的老太太“咱娘是不是很漂亮?”

 “嗯,俺也说不来是怎么个好看,就是觉得看了一眼还想让人再看,俺们兄弟几个只有五郎随了一些娘亲的容貌,不过随的最多的还是大哥,那子也像。”宋二郎摸了摸鼻子说道。

 “那真是奇怪,我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俺也这么想,只是如今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吧。”

 “嗯。”正在两个人说话这会儿,马车慢慢的动了起来,宋二郎怕颠着王二妮,从身后紧紧的抱住她的身子“靠着俺,小心伤口。”

 “二郎哥哥,我没事的。”

 自从王二妮病了之后,几个人轮番照顾,那过的日子就跟和尚一样,连点油腥子都没有,这下紧紧的抱着这温香软玉的,不断的有幽香从发丝传来,宋二郎只觉得那寂寞许久的男竟是不争气的抬了头。

 王二妮很快就感受到了身后的变化,那硬邦邦的东西,用膝盖想也知道是什么,她也是给几个兄弟惯坏了的,自然知道其中滋味,这段日子不止是宋家兄弟想,其实她也会有渴望。

 空气里散发着暧昧的气息,宋二郎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他的离王二妮一指的距离,似乎只要轻轻低下头就能吻住那令人渴望的红

 王二妮有些不安的动了动,宋二郎这目光简直就是太…想到宋二郎第间炽热的抚摸,还有不同于宋大郎的温和,不同于宋三郎的极尽挑逗,宋二郎的方式带着更加率真的直接,就像是他淳朴憨厚的情一样,同样让人沉醉。

 宋二郎的头慢慢的低了下来,呢喃一样的说道“媳妇,俺…真想你,给俺亲亲”

 终于温热的嘴彼此的相贴,宋二郎刚开始还能温柔的吻着,到后来已经是有些不能克制的疯狂的拥吻,只恨不得把人下肚子一般。

 就在两个人渐入佳境的时候,马车外忽然传来小女孩娇憨的声音“二妮姐姐,二妮姐姐…”

 王二妮精神一震,马上推开了宋二郎“是小玉,她怎么来了?”

 宋二郎这才有些回过神来,定睛一瞧,王二妮的衣服散,自己的上衣竟然也早就半开,他有些羞愧的想,怎么能在这青天白的就…肯定是给三郎带坏了,他有些尴尬的手背说道“媳妇,俺给你衣服。”

 马车早就停在了路口,两个人收拾一般,才掀开布帘,只见马车外,圆滚滚的博小玉,眼睛含着泪珠,像是被抛弃了的孩子一样站着。

 “小玉,你这是怎么了?”王二妮马上就心疼了,这孩子心无城府,赤诚单纯,很得她喜欢。

 “二妮姐姐,你为什么要走?”博小玉穿着红绸的裙衫,头上扎了两个丫鬟鬓,系着同系的头绳,随着她的动作,晃来晃去,那胖乎乎的脸真想让人捏两下。

 王二妮就知道是这个事情,她这样不告而别就是怕小丫头着不让“姐姐总是要回家的啊,不能一直住在你家里。”

 “为什么不能住在俺家里?爹爹从来没有赶过姐姐,俺也没有。”

 “因为…哪里不是姐姐的家。”

 博小玉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忽然拍手笑道“姐姐,你嫁给俺爹爹,那么俺家就是你家了,你也不用回去了,然后俺就可以吃很多和糖块,也没人管了。”

 宋二郎无奈的笑道“小玉,你二妮姐姐已经是俺的娘子了,不能在嫁给你爹爹。”

 “那三郎叔叔和大郎叔叔呢?不也是二妮姐姐的相公吗?”

 宋二郎一阵无语,没有想到博小玉观察的这么细致“也都是…但是…”

 “那俺爹爹也可以是!”王二妮和宋二郎对视一眼,几尽无语,如果博驲知道被女儿这样卖掉了还不只如何想“小玉,要不你先跟姐姐去我家玩?晚上再让博大哥来接你?”

 “二妮姐姐家好玩吗?”

 王二妮惑道“好玩,而且有葱烧蹄膀可以吃。”

 博小玉这个小胖墩,一听有吃的,马上两眼放光,手舞足蹈的说道“俺去,姐姐,俺要去。”

 就这样博小玉被一盘葱烧蹄膀拐到了宋家,这一去竟是月余都没有回去,每次博驲就接她,她就会大哭大闹不止,只得博驲也没有办法,因为担心女儿,几乎每里去宋家报道,得,这下…父女两基本算是住在宋府了。

 鄂州县一处岳家酒楼外,人来人往很是热闹,不时传来小贩的吆喝声和讲价钱的争执声。

 一个面目刚硬的年轻男子手上牵着马,快步的走在路旁,他似乎心事重重,眉头紧锁。

 “四郎,你等等我。”一个同样牵着马的女子,疾步追了过来,她似乎是外族人,头戴手工精美的银饰,身上穿着腊染的青色短裙,看起来很是干练。

 宋四郎像是没有听到一样,依然我行我素的走着,只气的女子咬牙切齿的跺脚“宋四郎,别忘了你是怎么答应我的。”

 “诺玛,你到底想怎么样?”宋四郎停下脚步,带着不耐烦的神态说道。

 “你走的太快了,我脚都疼了。” 诺玛见宋四郎终于肯理自己,忍不住撒娇道。

 “你平时一个时辰能能翻个山头,这点路脚就疼了?”宋四郎根本不为所动。

 “你…”诺玛是大族长的女儿,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里长达,哪里受过这个委屈,只气的牙“你别太过分!小心我改主意马上带你回去。”

 “都走到这里了,你说回去俺就乖乖的跟你回去了?”宋四郎的目光像是在看待一个白痴。

 “我阿爹一定到处寻我们,只要把信号发出去…哼,到时候我就说你打我!还想把我拐到你们汉人的地方去。”女子越说越是神采奕奕,似乎觉得自己的主意很是不错。

 宋四郎双目要出火来,但是也知道诺玛说的是对,他好不容易才哄着诺玛跟他一起出来,可不能再回去了,只好放柔了声音说道“诺玛,你饿了吧?俺们先去吃点东西。”

 诺玛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这下见宋四郎哄着自己,高高兴兴的上前挽住了他的手臂“好,我特别喜欢吃你们汉人的那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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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四郎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听着店小二报菜名,他本就长的英武,这下经过几年的磨练,身上更是有股说不出的慑人气息,那店小二虽然也时常遇到江湖人,但是只觉得眼前的这位很是不好惹,报完了一遍菜名,也不催促,恭敬的等着。

 诺玛见宋四郎迟迟不说话,她是个急脾气,正是饿的厉害,哪里还有顾忌,用生疏的汉语说道“统统都上吧。”

 那店小二睁大了眼睛“全部?”

 诺玛有些不高兴的瞪了眼店小二“怎么?怕本小姐没钱?”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个足有十两的银锭丢在了桌上。

 这银锭一看就不是中原的东西,圆溜溜的,上面还雕着奇怪的花纹,店小二两眼放光,他可是好久没遇到这么大气的客人了,忙点头说道“好嘞,小的这就给您上。”说完就准备伸手把银锭拿走。

 只是店小二的手还没摸到银锭就被宋四郎半路拦截下来“听她胡说,给俺们来半斤牛,一碟花生米,一盘芙蓉豆腐,五个馒头就行了。”

 “这…”店小二看了眼诺玛,心中暗恼,刚才说那么说话干嘛,直接接过银锭不就好了,这下煮的鸭子就要飞了。

 “宋四郎,你就让我吃这些?”

 “通通都点,你吃得完吗?”宋四郎从来都不是惯着别人的人,特别是诺玛,他更是喜欢不起来,所以说话格外不耐烦。

 “我愿意。”诺玛高傲的昂着头,一副你能怎么地的样子。

 宋四郎深深的,又深深的了一口气,如果不是为了…他真想把这丫头丢到猪圈里去,好一会儿,他才稳住心思,放柔了声音说道“诺玛,我们这样北上,起码需要半年的时间,那路上最是需要银子,要节省一些才好,不然盘不够,到时候风餐宿的,俺倒是不要紧,别苦了你。”

 诺玛把菜都点上也不过因为宋四郎对她爱理不理的,愤怒下的决定,这下见他哄着自己,只觉得比吃了蜂还要甜,不自觉得出小女儿的姿态,绞这衣袖说道“那好吧,不过我可是为了你,你要知道…”

 不过一会儿菜就上齐了,诺玛最喜欢这道芙蓉豆腐,颜色鲜亮不说,吃到嘴里软软的很是对她的胃口。

 宋四郎吃饭很快,三下两下就吃掉了两个馒头,吃了几片牛,却是从来没有吃过一口芙蓉豆腐。

 诺玛看了心中甜蜜,娇声说道“四郎你也吃啊,你是不是看我喜欢吃就让着我…可是我更喜欢跟你一起吃。”说完热烈的目光就在宋四郎身上游走。

 宋四郎皱着眉头避开诺玛的视线,看着眼前金黄的菜肴,像是陷入了某种思绪,那一年还是在牛河村的时候,家境贫寒,宋大郎为了大家的幸福每里省着钱给王二妮补猪脚,再好吃的东西也不住吃,看着吃的一脸痛苦的王二妮,他心疼的厉害,那天一早就跑去镇里,去了才发现兜里不过十几个铜板,只买了两块豆腐回来,宋二郎在别人家吃过豆腐,拿了鸡蛋,香葱,混着豆腐做了一道菜。

 大家吃的意犹未尽,从来都没觉得豆腐这样好吃过,宋二郎说这就是浮云楼的招牌菜,芙蓉豆腐,当然其实真正的芙蓉豆腐并不止是这样的材料,但是从此王二妮就喜欢上了这道菜,宋家兄弟都知道想哄媳妇开心,就给她买芙蓉豆腐吃“是因为俺媳妇很喜欢吃,看到它就像是看到媳妇一样。”

 “你媳妇?”诺玛眼睛里嫉妒的火焰蹭蹭的往上冒,她咬紧牙关想要忍住那波涛般愤怒,只是显然她并不是个喜欢克制自己的人…

 只听啪嗒一声,饭桌上的碟子被诺玛扫落下来摔的四分五裂,菜汤更是污的地都是。

 “媳妇!媳妇!你脑子里除了她就没有别人了吗?她就那么好?有比我美吗?”

 “不全然是好的,但是…是俺心上的人,这就足够了。”宋四郎斩钉截铁的说完就站了起来“既然不想吃就赶路吧。”

 “宋四郎,我改主意了,不跟你去了。”诺玛掐着,不甘示弱的说道。

 “你…别闹了,俺们不是都说好了。”宋四郎不能让诺玛回去,青族长很是疼爱诺玛,这样带着腹的委屈回去,再加上添油加醋,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如果因为他的缘故让吴昆鹏和恶,那么他之前的牺牲就白费了,他之前有很多机会逃脱,从来没有行动也是这个原因。

 这些年宋四郎在青崂山把制茶之道学了七七八八,他早就看出这是一块大肥,怎么能轻易放弃这样大好的机会?他可没有忘记因为没有钱让媳妇连件像样的冬衣都穿不上,连大哥的药都凑不齐…他并不惧怕贫穷,但是他舍不得让身边的人受苦。

 之前因为吴昆鹏的栽培恩德是不能跟族人闹翻,现在委曲求全这么久,为了自己那就更不可能放弃,只有让诺玛知难而退,自己主动放弃才是,这次好容易把她说动一起北上,到了家里他自然有办法…但是现在绝对不能半路出岔子了。

 “俺早就跟你说过了,俺们汉人成婚必须是要父母允许,俺父母早亡,这婚事自然是大哥做主,只要你哄的他肯点头,俺就立即和你成亲,怎么?你对自己没自信?你不是总说自己美貌无双,多少汉子求着你,那都是吹的吗?”宋四郎脑子飞快,马上想出对应之策来。

 “我当然有自信。”诺玛明知道宋四郎在自己,但她的骄傲不让她低头。

 “那好,俺们快点赶路。”

 时间过的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十月份,王二妮身子恢复的很好,已经和常人无异,她这几个月都在家躺着很是无聊,这下能动了自然想出去玩。

 宋大郎依然是很忙的不开身子,自然是不能陪着她,宋三郎又去了外地,就剩下宋二郎一个人,只是如今正是秋收之际,宋二郎也轻闲不下来,王二妮想反正都是出去透透气,跟着宋二郎去田里看下秋收也是件好玩的事情,这才说服了宋二郎,这一坐着马车去了自己地里。

 宋婉晴如今快一岁了,是的,几个兄弟还是拗不过老大,最后宝宝的名字还是按宋大郎的意思叫婉晴,如今的宋婉晴长的粉雕玉琢的很是可爱,她兴奋的靠在母亲的怀里看着马车外的景,时不时指着那些红了的丹枫,黄了的白桦树叶呜哇叫“啊呜…斯斯。”

 “婉晴,你也很高兴出来玩吗?”王二妮亲了亲孩子的面颊,柔声的问道。

 宋二郎看着王二妮出心疼的神色“媳妇,委屈你了。”

 “什么委屈?”

 “要不是俺在你上面…你也不会受伤躺了大半个月。”那件事情宋二郎一直很内疚。

 “二郎哥哥,你又在说什么,那种情况下,身体又不受控制,再说我现在都好了,不然你摸摸?”王二妮说完就抓起宋二郎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口,还像模像样的使劲儿了两下。

 宋二郎这老实的孩子,哪里受得住这个,脸马上就红了,急忙回手说道“媳妇…俺知道你现在好了,婉晴还在看着呢,多不好。”

 王二妮本就是逗着宋二郎,这下见他窘迫的厉害,那脸红的…忍不住哈哈一笑“二郎哥哥还是你好玩,不像三郎哥哥,坏死了。”这要是换成宋三郎,别说是脸红了,估计还会意犹未尽的多摸两下。

 “三郎他是…其实俺听羡慕他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宋二郎摸了摸被王二妮亲的地方,有些傻傻的说道。

 王二妮饶有兴趣的把脸凑了过去,在宋二郎的耳边悄声的问道“二郎哥哥,你想怎么样?”

 宋二郎脸更红了,只觉得今天的王二妮真是像被宋三郎附体一样…但是他竟然也不讨厌“没想怎么样。”

 王二妮像是惑人犯罪的撒旦一样,轻添了下宋二郎的耳垂,低低的说道“你说吗,只要你说出来,我就都足你,是要在马车上还是要在…”

 “别说了。”宋二郎马上跳开,想要努力稳住那急促的呼吸,只是脑中却自然的浮现那些让他难以忘记的丽场景,喉咙发紧的厉害。

 王二妮看宋二郎真是动了情,决定暂时放过他,毕竟就算她真有胆子做什么…女儿还在跟前呢,她心中有了别的主意。

 很快他们就到了目的地,王二妮看着一望无际的金色稻穗海洋,只觉得心旷神怡的不行“二郎哥哥,这都是我家的田地吗”

 宋二郎看着王二妮吃惊的表情,不出骄傲的神色“嗯,看见那边的山头了没?到哪里都是咱家的地,今天收成很好。”

 这一刻宋二郎少了几分的腼腆憨厚,更多的是充自信的风姿,整个人如一颗发光的宝石,神采奕奕,越发衬托的面目俊朗。

 王二妮越看越觉得喜欢,忍不住对着宋二郎说道“二郎哥哥,你低头。”

 “啊…怎么了?”宋二郎虽然不解还是乖乖听话的低下头,以为王二妮嫌自己太高而听不清她说话,二米的个头和一米六的个头…那差距确实是有些不和谐。

 王二妮吧唧在宋二郎脸上亲了一口“我觉得二郎哥哥,你真厉害。”

 宋二郎呆了呆,却是没有想到在母亲怀抱里的宝宝也学着母亲的样子,伸长了脖子在宋二郎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宝宝像是做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亲完就咧开嘴笑了起来“啊…啊…呜…”

 “二郎哥哥,你看,婉晴也觉得她爹爹很厉害。”

 宋二郎好半天才摸了摸脸颊,脸又红了起来,他看了看跟随而来的丫鬟婆子,不好意思的说道“媳妇,叫人看见了。”

 王二妮但笑不语,他们在田地边的平地上铺了布,又摆上食物,两个人带着孩子坐在上面,轮番都孩子,很是玩了一阵。

 不过一会儿,宋婉晴就困的睡了过去,王二妮把孩子抱给了妈,叫她放到马车内,别是在外吹了风。

 “二郎哥哥,我想去走走。”王二妮见妈把孩子抱走蹭在宋二郎身边撒娇一般的说道。

 “去哪里?”

 “那边不是有个小溪吗?”王二妮指了指远处山旁的一条河

 “那么远?媳妇,俺骑马带你去吧。”

 “也好,我从来都没有骑过马。”王二妮眼中闪过狡猾的神色。

 宋二郎马骑的很好,王二妮稳稳当当的侧坐在马背上,看着四周飞逝的景,只觉得心旷神怡,很是舒服。

 “媳妇,到了…俺抱着你下来。”不过一会儿两个人就到了山脚下的小溪边。

 王二妮靠在宋二郎的怀里,没有一点要下马的意思,她的手不老实的上下滑动,不过一会儿就伸了进去,那坚硬的膛,如丝绸般的触感,都让她很是连忘返“二郎哥哥,你刚才在马车上还没告诉我,你想过什么?”

 宋二郎温香软玉的抱在怀里,本就有些把持不住,这下见王二妮温柔的爱抚着自己,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媳妇,别摸。”

 “怎么,不让摸吗?”王二妮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一个女人,但是这样新奇的反串却让她有种异样的兴奋。

 “不是…俺们快下去吧。”宋二郎身体僵直,呼吸急促的忍受着那可爱的小手在口游移。

 王二妮靠着宋二郎,在他耳旁吹了一口热气“你还没告诉我呢,你想过什么?是不是在马背上?”

 宋二郎脑袋翁的一声,脑中不自觉的浮现王二妮衣衫半解,出丰润的酥,而自己则深深的埋入那那紧束的通道内,随着马匹的移动奋力冲刺…这也太冶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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