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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下红毯之后
 楔子

 妹妹被放下来,扶好,站在院子里的泥地上,她的小脚肥肥白白的,站不稳。她大概才一岁吧,我已经四岁了!

 妈妈把菜刀拿出来,对准妹妹两脚中间那块泥,认真而且用力的砍下去。

 “做什么?”我大声问。

 “小孩子不懂事!”妈妈很神秘地收好刀“外婆说的,这样小孩子才学得会走路,你小时候我也给你砍过。”

 “为什么要砍?”

 “小孩生出来,脚上都有脚镣锁着,所以不会走路,砍断了才走得成路。”

 “我没有看见,”我不服气地说“脚镣在哪里。”

 “脚镣是有的,外婆说的,你看不见就是了。”

 “现在断了没有?”

 “断了,现在砍断了,妹妹就要会走路了。”

 妹妹后来当然是会走路了,而且,我渐渐长大,终于也知道妹妹会走路跟砍脚镣没有什么关系,但不知为什么,那遥远的画面竟那样清楚兀立,使我感动。

 也许脚镣手铐是真有的,做人总是冲,总是顿破什么,反正不是我们壮硕自己去撑破镣铐,就是让那残忍的钢圈箍入我们的皮

 是暮还是初夏也记不请了,我到文星出版社的楼上去,萧先生把一份契约书给我。

 “很好,”他说,他看来高大、精细、能干“读你的东西,让我想到小时候念的冰心和泰戈尔。”

 我惊讶得快要跳起来,冰心和泰戈尔?这是我得要命,爱得要命的呀!他怎么会知道?我简直觉得是一份知遇之恩,《地毯的那一端》就这样卖断了,扣掉税我只拿到二千多元,但也不觉得吃了亏。

 我兴匆匆地去找朋友调样,我要了紫,那时候我新婚,家里的布置全是紫,窗帘是紫的,罩是紫的,窗棂上爬藤花是紫的,那紫漫溢到书页上,一段似梦的岁月,那是个漂亮的阳光,我送样到出版社去,路上碰到三,她也是去送样,她是为朋友的书调,调的草绿色,出书真是件兴奋的事,我们愉快地将生命中的一抹色彩交给了那即将问世的小册子。

 “我们那时候一齐出书,”有一次康芸微说“文星宣传得好大呀,放大照都挂出来了。”

 那事我倒忘了,经她一提,想想好像真有那么回事,奇怪的是我不怎么记得照片的事,我记得的是我常常下了班,巴巴地跑到出版社楼上,请他们给我看新书发售的情形。

 “谁的书比较好卖?”其实书已卖断,销路如何跟我已经没有关系。

 “你的跟叶珊的。”店员翻册子给我看。

 我拿过册子仔细看,想知道到底是叶珊卖得多,还是我——我说不上那是痴还是幼稚,那时候成天都为莫名其妙的事发急发愁,年轻大概就是那样。

 那年十月,幼狮文艺的未桥寄了一张庆典观礼券给我,我台湾去了。丈夫也有一张票,我们的座位不同区,相约散会的时候在体育场门口见面。

 我穿了一身洋红套装,那天的阳光辉丽,天空一片蓝,我的位置很好,运动会的表演很精彩,想看的又近在咫尺,而丈夫,在场中的某个位子上,我们会后会相约而归,一切正完美晶莹,无憾。

 但是,忽然,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想起了南京…

 不是地理上的南京,是诗里的,词里的,魂梦里的,母亲的乡音里的南京(母亲不是南京人,但在南京读中学)依稀记得那名字,玄武湖、明孝陵、鸣寺、夫子庙、秦淮河…

 不,不要想那些名字,那不公平,中年人都不乡愁了,你才这么年轻,乡愁不该交给你来愁,你看表演吧,你是被邀请来看表演的,看吧!很好的位子呢!不要流泪,你没看见大家都好好的吗!你为什么流泪呢?你真的还太年轻,你身上穿的仍是做新娘子的嫁服,你是幸福的,你有你小小的家,每天黄昏,拉下紫幔等那人回来,生活里有小小的气恼,小小的得意,小小的凄伤和甜蜜,日子这样不就很好了吗?

 不是碰故园之思,它太强,不要让三江五岳来撞击你,不要念赤县神州的名字,你受不了的,真的,日子过得很好,把泪回去,你不能开始,你不能开始,你不能开始,你一开始就不能收回…

 我坐着,无效地告诫着自己,从金门来的火种在会场里点着了,赤膊的汉子在表演蛙人,仪队的托冷凝如紫电,特别是看台上面的大红柱子,直辣辣地到眼前来,我无法遏抑地想着中山陵,那仰向苍天的阶石,中国人的哭墙,我们何时才能将发烫的额头抵上那神圣的冰凉,我们将一步一稽额地登上雾锁云埋的最高岭…

 会散了,我挨蹭到门口,他在那里等我,我们一起回家。

 “你怎么了?”走了好一段路,他忍不住问我。

 “不,不要问我。”

 “你不舒服吗?”

 “没有。”

 “那,”他着急起来“是我惹了你?”

 “没有,没有,都不是——你不要问我,求求你不要问我,一句话都不要跟我讲,至少今天别跟我讲…”

 他诧异的望着我,惊奇中却有谅解,近午的阳光照在宽阔坦的敦化北路上,我们一言不发地回到那紫小巢。

 他真的没有再干扰我,我恍恍惚惚地开始整理自己,我渐渐明白有一些什么深蒂固的东西一直潜藏在我自己也不甚知道的渊深之处,是淑女式的教育所不能掩盖的,是传统中文系的文字训诂和诗词歌赋所不能磨平的,那极蛮横极狂野极热极不可挡的什么,那种“史笔有脂髓,血作金汤骨作垒,凭将一脏热肝肠,烈作三江沸腾水”(注)的情怀…

 我想起极幼小的时候,就和父亲别离,那时家里有两把长刀,是抗战胜利时分到的,鲨鱼皮,古古香,算是身无长物的父亲唯一贵重的东西,母亲带着我和更小的妹妹到台湾,父亲不走,只送我们到江边,他说:

 那把刀你带着,这把,我带着,他年能见面当然好,不然,总有一把会在。”

 那样的情节,那样一句一铜钉的对话,竟然不是小说而是实情!

 父亲最后翻云南边境的野人山而归,长刀丢了,唯一带回来的是他之身。

 不是在圣人书里,不是在线装的教训里,我了解了家国之思,我了解了那份渴望上下拥抱五千年,纵横把臂八亿人的情,它在那里,它一直在那里…

 随便抓了一张纸,就在那空白的背面,用的是一枝铅笔,我开始写《十月的阳光》:

 那些气球都飘走了,总有好儿百个罢?在透明的蓝空里浮泛着成堆的彩,人们全都欢呼起来,仿佛自己也分沾了那份平步青云的幸运——事情总是这样的,轻的东西总能飘得高一点,而悲哀拽住我,有重量的物体总是注定下沉的。

 体育场很灿烂,闪耀着晚秋的阳光,这时下月,辛亥革命的故事远了。西风里悲壮的往事远了…中山陵上的落叶已深,我们的手臂因渴望一个扫墓的动作而酸痛。

 我忽然明白,写《地毯的那一端》的时代远了,我知道我更该写的是什么,闺阁是美丽的,但我有更重的剑要佩、更长的路要走。

 《十月的阳光》后来得了奖,奖金一千元,之后我又得过许多奖,许多奖金、奖座、奖牌,领奖时又总有盛会,可是只有那一次,是我真正激动的一次,朱桥告诉我,评审委员读着,竟哭了。

 我不能永远披着白沙,踏着花瓣,走向红毯尽处的他,当我们携手走下红毯,人而来的是风是雨,是风雨声中恻恻的哀鸣。

 ——但无论如何,我已举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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