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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奖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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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二人准备奔向下一目标的时候,正好和胡林走了个顶头碰。老胡一直在合计那2000多块怎么糟赆才好,所以,也就没注意到她们二人。而余梦洁看到老胡就准备让他帮忙,毕竟是专业体育知识方面的东西嘛,这胡林应该能懂。冯阔本来是死活不依,可最后被余梦洁打败,乖乖听话了,当然其中的缘由咱们不得而知。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老胡一听人家有求于己,当时口答应。其实,他也不想老和这学生会主席斗下去,毕竟自己的是老百姓,人家是官啊,若能通过这件事,双方和解那是再好也没有啊。

 在老胡的引领之下,二人再次进入这个专卖店。说是专卖,但实际上2000年的时候,大量的国际体育品牌在盛京的代理商只有一个,(是谁这里就不提了)基本上是属于垄断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代理商的一个店面通常就会有很多牌子,这也是很正常的,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很方便。

 胡林可谓老马识途,知道这店的一层那都是新品,基本上不打折,那个时候工厂店的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但打折的行为那是必须得有的,不然过季的货可怎么卖啊。

 估计有人要问了,怎么地这店是他家开的,这么熟悉?哪地方打折一找就找着?笑话,纯吊丝什么时候买过原价的耐克阿迪啊!胡林不买阿迪王,就已经很有优越感了。

 “两位女士,想要什么样的鞋款?”三人爬到了三楼,老胡看到到地方了,便化身导购。

 “呵呵,我们俩想要买双跑鞋,不过那,最好平时也能穿,还有一定要舒服。”余梦洁被胡林逗笑了。

 “恩,这样啊,我推荐鬼冢虎的墨西哥66系列(mexico66)样子好看,轻便,舒适,红白蓝的经典配绝对耐看。”你还别说,这厮还真就对运动装备很熟悉。

 “货啊!不买!”冯阔同学是相当爱国的。

 “其实,大部分都是国产的,另外,啊打,阿达…”老胡这厮说着说着,突然间抽风似的叫唤起来,大拇指还不断的蹭鼻子。

 “扑哧!哈哈…”两位美女都笑的不行,就是冯阔再怎么绷着,也是受不了了。

 “这个鞋是李小龙穿过的嘛,《死亡游戏》里面很扎眼的。而且,经久不衰啊,非常经典。”老胡当然知道,后来03年的时候,一部电影《杀死比尔》里面的女主乌玛·瑟曼更是穿着这个鞋子踢爆了无数坏蛋。当然,实际上这是导演,昆汀·塔伦蒂诺在向布鲁斯·李致敬。

 “那也不要了,还是推荐别的牌子吧。”

 “好吧,那就这个。”说着,胡林从耐克区的鞋架上那了一只‘阿甘’。

 “耐克的‘阿甘’,品名应该叫cortez,这是耐克最经典的慢跑鞋。”

 “你这导购当的也不合格啊,楼下那些人都是推新货新品,什么气垫,什么中底的,你竟拿老古董出来,这老板手下的要是都像你这么卖货还不赔死?”冯阔已经看出来某人不适合零售行业了。

 “嗨!那些人懂什么啊!培训几天就上阵而已。我推荐的都是经典中的经典,相信我,没错的,这个鞋,别看老,但是就算再过10几年也不会过时,而且啊,人家还有故事呢。”老胡这厮是绝不允许别人挑战自己的权威的。

 “啥故事?说出来听听,让学姐们涨涨姿势!”余梦洁求知很强。

 “行!耐克公司,她的前身叫蓝带公司,创始于1963年,一开始,这个公司是为了代理鬼冢虎的鞋子而创办的。这个‘阿甘’鞋,诞生于1965年,只是,当时是由我刚才介绍的那个鬼冢虎公司生产的,因为这个鞋的设计者,就是耐克公司的创始人比尔·鲍尔曼,只是当时他们没有生产能力。再后来,就不用我说了,一个传奇开始了。”你还别说,这上一世某度里得来的知识还当真管用。

 “哎呀!怪不得你球玩的这么好啊,懂的真多啊。”余梦洁听的眼睛里面都快出现小星星了,虽然老胡也不明白球玩的好,和懂这些有什么必然联系。

 “嗯咳,注意形象,注意形象。”冯阔在一边小声提醒她。

 “呵呵,其实,这鞋还有故事,为什么我叫它‘阿甘’呢?”

 “啊!我知道了,应该是那个电影。”

 “对了!就是《阿甘正传》里面的福瑞斯特正是穿着这双鞋横穿美国啊,这其实就是一个植入广告啊,真的非常成功。”

 “哎呀!那穿上它不是会显得很傻嘛?你这个家伙竟会瞎推荐!”冯阔是得个机会就要刺某人两句的。

 “我晕!那怎么会呢?人和人怎么一样呢?我敢肯定,二位穿上一定会非常漂亮,感觉非常舒服的。绝对地!”作为一个穿越者,当然会知道这个鞋子在十几年后依旧流行,而且,这个鞋子因为独特的设计,会让你的每一步都精准的落在正确的位置上,当然会舒适了。

 “哼!那我试试!”冯阔又跟某人扛上了。

 “行!多大号?”

 “三六码!”

 “好!”老胡翻了一阵货架,找了一双经典白红配的,递了过去。

 “你这服务也不到位啊!你看看人家导购都怎么做的!”冯阔也不接鞋只是坐在试鞋的凳子上,翘着二郎腿,那意思相当明显。

 “…”余梦洁张大了嘴站在那里。

 “行!客官你稍等。”老胡也是豁出去了,大丈夫能屈能伸,这回就先让你这个小女子一回。

 老胡动作麻利,直接来了一个标准的蹲式服务。看到冯阔那边依旧大爷般的稳坐钓鱼台,老胡这厮想了个坏主意。

 这鞋还没呢,没关系,咱服务到位。只见老胡,双手轻的把冯阔左脚上的旧鞋掉,出了穿着白色棉袜的小脚丫,这主要就是跟谁比,放在老胡这大爪子上,那就绝对就是三寸金莲了。没错,老胡这厮利用这个机会,把人家的脚给托住了。然后,也不说话,再帮着冯阔把新鞋穿上,只是这中间过程,缓慢了许多,似有怜惜,似有不舍,反正这大手与小脚之间有了一个比较绵的对话。

 “你,你…”冯阔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来,只是似乎憋的难受,脸更红了。

 “…”余梦洁的嘴巴张的更大的,脸上也很红。

 “别你了,你走走看看,合不合适。”得了便宜的老胡,当然不能再嚣张,只是心中暗那是必须的。

 “哼!”娇哼一声,冯阔便起身试鞋了。按往常,她早已经发作,只是现在这里有好友在旁,人也很多,实在不是一个吵架的好场所,再说,刚才的这个事情,只能是自己吃闷亏了。

 “死胡林!你给我等着,绝对要你好看!”这世界要是女子能不计仇,那真就世界和平喽。

 不过,这个鞋子穿着真的很舒服,没穿的时候这鞋外表有些憨,可一到脚上,感觉还不错。

 “怎么样?怎么样?”眼镜娘跟过去问冯阔道。

 “还不错,感觉舒服的,不难看。”冯阔回答。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刚才怎么样?”眼镜娘小声说道。

 “什么啊!你怎么…再这样,不理你了。”

 “嘿嘿,要我看那,你们俩凑一对得了,不错,呵呵…”

 “要凑你凑去,本姑娘没兴趣!”

 “别啊,刚才啊,要是在古代啊,他就得对你负责了,不然啊,哈哈,你可嫁不出去了。”

 “去死吧!那个要他负责,现在可是新社会了,旧社会的封建思想可是要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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