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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少年王
 到了黄昏时分,柳园那家专卖场派车将小铃铛的衣服送了过来,这个时间送过来,当然是李靖之前吩咐好的。李氏夫妇很奇怪,自己又没女儿啊,怎么都是些小女生穿的衣服,后来想起小铃铛心中便释然,李斯文笑骂道:“看来小猴头儿早有准备,这小子将咱们瞒得好苦啊!”小铃铛简直就是个衣服架子,这些衣服穿在身上,令王琳赞不绝口,看到老妈的表现,李靖在一旁偷笑不已,小小的脑袋瓜子开始想到:呃,看来以后这婆媳关系还不错。

 李斯文平时生活作风严谨,家里每天定时开饭,傍晚六点,晚饭准时开饭。平常的饭桌上,都是李家一家三口,不过今天,饭桌上却多了两个外人,一个是常胜,另一个就是小铃铛,不过在李靖眼里,小铃铛已经算不上是外人了。

 常胜得知自己能入李家的家庭饭局,是李靖亲口提出来的,对李靖更是感激,觉得小主人是看得起自己,以后就算为他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辞。而和大老板在同一桌吃饭,常胜显得有点拘谨。小铃铛也有点放不开,可是坐在李靖身边,看到李靖那鼓励的目光,心里安定下来。

 李家的晚餐菜谱那叫一个丰富,大家边吃边聊。

 李斯文看着李靖左边坐着常胜,右边坐着小铃铛,微笑地说:“嗯,小铃铛虽然功夫不错,但年龄太小,自保有余,要保护靖儿,我还有点不放心,现在在加上常胜,这安全就有保障了!”

 李靖撕咬着一块股,含糊不清地道:“老爸,你别错了,这保镖嘛,我只打算有一个,小铃铛就够了,常胜嘛,我留下他来是自有打算!”

 “自有打算?”李斯文愣了愣“你对常胜有什么打算?”一旁的常胜也竖起耳朵,这小主人的一句话,可就是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前途。

 李靖小腮帮着鼓鼓的,吃块股,用一块干巾擦了擦油腻的手,对等待半天的李斯文笑道:“嘿嘿,天机不可!”

 李斯文气得吹胡子瞪眼,正想怒斥,却见王琳轻轻拉了拉自己的胳膊:“算了,问也问不到什么。”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脾气,李靖不想说的事,用子也撬不动他的嘴。

 晚饭在轻松快语中渡过,晚饭后,李靖把常胜叫到房间,对他大致说了下慈善机构那边的情况,命常胜第二天一早赶到乡下,常胜自然一口答应,虽然做不成靖少的保镖,但能为靖少办事,也是一种福份。

 常胜离开房间,李靖便由小铃铛伺候着洗澡,说是小铃铛伺候李靖洗澡,还不如说是一对鸳鸯戏水,这戏水的过程嘛,难免春光旎,不过由于李靖年纪善小,无限春光背后却也干不出实质上的事,只不过将“一指禅”神功练得更加娴熟了而已。

 第二天一早,妈敲了敲门,在门外恭恭敬敬的道:“靖少,老爷夫人吩咐,让小铃铛小姐下去一趟。”

 一大早的,为什么老爸老妈找小铃铛?李靖一头雾水。

 原来,自从决定收留小铃铛之后,王琳就开始为小铃铛考虑起来:小铃铛人是漂亮,但这社会,光人长得漂亮是没用的,如果没有知识,那顶多只是一个任人摆布的漂亮花瓶而已。小铃铛从小就吃了那么多苦,一定没有受过什么正统的教育,所以王琳为小铃铛请了家教。

 与其说王琳这是为小铃铛考虑,不如说是为了李靖考虑,瞎子都看得出来李靖和小铃铛之间的关系,王琳可不希望后自己的准媳妇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老妈这个打算,正合了李靖的心意,不过老妈的这个打算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老妈请来的都是一些国内外知名的教授级别的,小铃铛人又聪明,几年下来,所学到的知识,绝不亚于一些本科大学毕业生;坏处是,从此以后,白天就不能带着小铃铛四处拉风玩儿了。

 李斯文的本意,是想借小铃铛的学习之风,拉动李靖对知识学习的积极,哪知道这油盐不进的小家伙太过气人,每天小铃铛学习的时候,李靖却一人一狗躺在花园的草坪上晒太阳,被李斯文说得狠了,李靖干脆用一本书盖住了头,耀眼的阳光之下,书封面上的“花花公子”四字耀眼生辉,李斯文吐血,爆跳如雷。

 从此后,白天,小铃铛学习,李靖躺在太阳底下,拿大龙的身体当枕头,手捧着花花公子,晚上吃过晚饭,在家里憋了一天的李靖迫不及待的拉着小铃铛带着大龙去溜街,四处招摇,看到有谁不顺眼,小铃铛就要出手教训,大龙狗相凶恶的助阵,羡煞四方。

 不到一个月功夫,A市几乎所有的娱乐场所,李靖和小铃铛都跑了个遍,大家依然叫李靖为靖少,而对于小铃铛,无论大小,都尊称她为铃铛姐。大家都知道,李家的靖少身边,不止有一只异于常狗的大龙,还有一个身材感、身手不俗类似于动漫中女战士的铃铛姐。

 这期间,李靖去过了一次乡下,在常胜的帮助下,所有的事情进展的非常快,金彪与常胜二人十天内就盖好了几幢房子,对于表演团的那些小孩的训练,也一早就开始了。

 对于这些小孩们,李靖给金彪常胜二人下得是死命令,一定要严格变态的训练,这可是自己培养出来的势力,如果出现一颗软柿子,唯他们二人是问。这二人训练人的手法本来就够变态,如今靖少这么一吩咐,更是变本加厉。

 表演团的小孩们起初吃了不少苦,不过渐渐的已经习惯了白天受功夫训练,晚上受文化知识培训的生活,因为生活让他们明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们曾经有过不堪回首的过去,如今非常珍惜这得来不易的机会。而给他们机会的…李靖,则成了他们眼中的救世主。李靖,那个三脚两脚就干翻令他们深恶痛决的坏人的小孩,就是他们的神,是他们一辈子的恩人。

 李靖唯一一次去探望他们时,受到表演团小孩们的热烈,小孩们用震耳聋的声音喊道:“老大!”

 李靖则懒懒的一挥手:“不要叫我老大,我不是混黑社会的,那玩意太黑,我是个阳光少年,你们以后要叫我靖少!”

 “靖少!”声音更齐更响,连一旁的金彪常胜都忍不住要捂耳朵,这帮小玩意儿,不怕喉咙吼破了吗?

 李靖满意的点点头,目光凌厉的向大家扫了一眼:“以后,你们就是我李靖的人,是我李靖的人,只要记住两点,永远不能背叛我,听命于我。还有,是我李靖的人,我不会亏待他,我吃香的喝辣的,绝不会让你们饿着肚子。我不会带着你们干坏事,但若有人要对我们干坏事,我们就干他娘的!”

 “干他娘的!”这帮小孩平时受团长那帮人欺惯了,一肚子怨气,如今李靖几句话一说开,感觉怨气大放,而且这么多天从金彪常胜口中得知,这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孩居然是豪门子弟,李靖居然以“我们”与这些小孩绑在一起,更令他们热血沸腾,激动不已,恨不得立马为李靖卖命。

 “干他娘的!”一旁的金彪常胜听到这番话,也忍不住握紧了拳头跟着叫道,同时也暗暗骇异,靖少这么小,都有这么强的煽动力,那以后大了还得了。现在才知道,也许靖少名声在外,并非仅仅是因为他出身豪门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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