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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时空回到七年前,雷若璇是个刚十八岁的女孩,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对未来充期待,只觉人生黄金期就在眼前。

 从小到大,她被爸妈保护得太彻底,上了大学终于解,可以夜游、可以男朋友,但她自有主见,她不想玩游戏,她要选她最爱的,同时也是最爱她的。

 一生只爱一个人,这想法或许落伍了点,她却抱著这份坚持,在人海中寻觅那个对的人。

 就读企管系的她,系上已有许多精彩人物,她还参加了吉他社,除了因为爱弹弹唱唱,她也想认识更多有趣的人。

 吉他社第一次活动就是新聚会,他们包下了一家火锅店,九月的天气热呼呼,店里的冷气强呼呼,每个人都吃得不亦乐乎。

 现任社长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自备你麦克风,不只要炒热气氛,还要妙答妙问,让每个人都做一番特别的自我介绍。

 轮到雷若璇的时候,她站起来,落落大方道:“大家好!我叫雷若璇,今年十八岁,就读企管系一年级,我不是很女生的女生,虽然外表像女生没错,但我内心像男生的,希望和大家做好朋友,谢谢!”

 然而,她这番话以柔细的声音说出,搭配上她白净娇美的外表,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在场男,从大一新生到研究所学长,都不约而同这么想。

 即使她穿著简单的牛仔和T恤上男了一头俐落的短发,还刻意戴上铁炼造型的配饰,没用,她百分之百的女孩样,绝对不会被认为是男孩。

 不多久,轮到隔壁桌做自我介绍,雷若璇对其中一个学长待别印象深刻…

 “大家好,我叫陆崇平,是前任社长,今年二十三岁,就读电机系和资讯系研究所,因为是双修学位,课业压力很重,能来参加社团活动,是我唯一放松的时间,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这缘分。”

 很简单的自我介绍,配上他腼腆的表情、温和的微笑,竟构成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感觉。

 那是雷若璇第一次看到陆崇平,当时她最大的感想是,好个里外不一的男孩!

 明明他的外型高大魁梧,英气十足,却拥有不可思议的好脾气,任凭大家怎么闹他、亏他,都不见他皱起眉头,仍是那温和的微笑,仿佛天塌下来了也不会怎样。

 相较之下,外表娇柔秀气的她,脾气却意外的固执,喜欢和讨厌都写在脸上,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不晓得为什么,她开始注意隔壁桌的陆崇平,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学长,你不是有在科技公司兼职?今天就让你请客吧!”

 “对啊!学长赏我们一顿吃的嘛~~”

 众人起哄,陆崇平连一声抗议都没有,温和笑道:“好好,令天我请客。”

 “喔耶!”大家都欢呼起来,除了雷若璇。

 她皱起眉。他们二十几个人吃火锅、叫饮料,少说也要五千元,怎能由他一人出钱?未免也太滥好人了吧?

 大家的态度更奇怪,自己吃的当然自己付,学长只是前任社长,又不是大家的爸妈,怎可叫他买单?

 “请问,为什么大家都要那位学长请客?”雷若璇开口问身旁的学姐。

 学姐一番解答后,她才知道陆崇平除了吉他弹得好,成绩更是优异,同时修两个硕士学位,拿遍校内外奖学金,还在“擎宇科技公司”研发部门兼职,早被内定为正式员工。

 虽然他是出身农家,自己从不奢侈浪费,但看在一般学生的眼中,都觉得他是标准“金主”更何况他有求必应,被“拗”请客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已经习惯成自然。

 “可惜,他虽然条件优秀,脾气又温和,却从来没过女朋友,任谁也攻占不了他这座山。”学姐叹口气,一副也是过来人的表情。“还有人说他可能是同恋呢!你觉得他像不像?”

 “我看不出来。”雷若璇据实以答,她对分辨同恋和异恋并无研究,她只是觉得奇怪,这位陆学长未免也太好说话了,他做人的原则该不会就是“我为人人”吧?

 她最看不惯这种滥好人,就算他要行多善,也不要行到她这儿来!

 聚会结束,陆崇平果真主动结帐,众人纷纷向他道谢,盛赞前任社长真是太了,但陆崇平并没有被捧得飘飘然,脸上仍是带著那谦逊的微笑。

 雷若璇静静站在一旁,手中握著三张百元钞,却找不到时机拿出来。

 就算她再直接、再坦率,也懂得给人留点面子,有些事还是私下解决为妙。

 眼看大家都散了,各自走向回家的路,她心一急,干脆尾随陆崇平的脚步。等到没有闲杂人等时,总能把钱交给他吧!

 转过两个街角,陆崇平准备骑机车离开,这时背后传来一个娇柔的声音…“学长,请等一下!”

 那声音他记得,不就是那个说自己很像男生的学妹吗?转过身,他看到一张皱著眉的小脸,神情有些紧张,不知他能为她做点什么?

 “学妹,我记得你叫雷若璇对吧?”

 他的记忆力极佳,听过一次自我介绍就能牢记,社内其他的新社员他都认得了,更何况是这位吸引力十足的学妹。

 除了秀丽苗条的外型,她还有一双黑白分明、炯炯发亮的眼,他想不记得都难,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般澄亮的眼眸。

 “没错,我叫雷若璇,你叫陆崇平。”

 她的话加深了他的微笑,好一个特别的女孩,让他对她涌上万分好奇。“你找我有什么事?”

 她向来不转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学长,你会不会太好说话了?人家叫你请客就请客,难道你不觉得被占便宜了吗?”

 “只要大家开心,我没关系。”他仍是微笑,和煦有如阳光。

 “可是我不开心,我不喜欢让人家请客,无功不受禄。”

 他一愣,这可真是他的无心之过。“学妹,很抱歉让你不开心。”

 “今天你请客,我当着大家的面不好意思多说,但现在我把我的那一份给你,什么也不欠你。”她拿出三张百元钞,拉起他的大手,硬要他收下,也不用他找零钱了。

 这、这怎么回事?陆崇平看着手中的钱,又看向她即将离去的背影,有种不能就此结束的直觉。

 “等一等!”这回换他叫住她,微笑不见了,从容不见了,只有一股怦然心动。

 罢才被她碰到手的时候,有股奇妙电窜过全身,他突然想问,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二十三年来,只有女生主动接近他,但他从未心动过,只专注于学业,生平还是第一次有这种触电感受呢!

 她转过头来,义正词严的、坦无畏的,再次对他强调:“还有,以后每次聚会我都不会让你请客,就算你要先出,我还是要还给你,希望学长你能谅解,谢谢!”

 多奇妙的感觉,这次她并没有碰他的手,只是用那双大眼盯著他,就让他浑身发热、心跳发抖,这是怎么回事?莫非他被霸道的爱神中了箭?

 他忍不住冲动问道:“那如果是我自己找你呢?我可以请客吗?”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则我不会让你请客的。”在她的观念中,只有情人可以给予、可以宠溺,其他的普通朋友都没这种特权。

 说完,她转身就走,骄傲的抬起下巴,那不是她拒绝别人的骄傲,而是她忠于自己的骄傲。

 陆崇平站在原地,先是目瞪口呆,继而摇头微笑,这女孩多么直率,诚实得让人下不了台。

 可奇怪的是,他竟移不开自己的视线,有种命中注定的预感,他二十三年来平淡的人生,将会因这女孩而有重大改变。

 雷若璇、雷若璇…这时他还不知道,往后的七年内,他将不断呼唤这名字,直到成为一首歌、一首诗。

 *******

 饼没多久,陆续从吉他社、电机系和企管系传开消息,陆崇平开始追求雷若璇了。

 以陆崇平优秀的条件,当然是“十大黄金单身汉”之一,却不曾看他女朋友,还有人谣传他是同恋,但这回跌破大家眼镜,他终于出手了!

 不过,与其说他是追求,不如说是默默付出。

 从未追求过女生的他,根本不知从何追起,像个乡下人一样,只想到送吃的给对方。

 他查好了雷若璇的课表,每天把早餐放到她的教室,请她好心的同学转,晚上则送宵夜到她宿舍,请她好心的室友转

 因为他平常做人就很有“口碑”所有人都愿意帮他,反正转送一次就有好康的,何乐而不为?

 雷若璇每次都要拒绝,但看到同学们一脸窃喜,想把那些好货占为己有,她又替陆崇平打抱不平,干么花钱买这些东西白白送人?

 最后她还是收了下来,就算不饿也想办法吃完,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一点都不想欠他人情,更不想因此而变成小胖猪啊!

 除了早餐宵夜的攻势,还有吉他社的社团时间,照理说该是他们发展感情的温,但身为前任社长,陆崇平对每个人都很公平,该指点的就指点,该赞美的就赞美,他对雷若璇并没有另眼相看,或特别热心殷勤,反而让她觉得奇怪,学长到底是不是在追她?

 其他社员都心知肚明,陆崇平表面上没行动,那双眼却老追随著雷若璇的背影,多么痴情呀!

 原本一些有意追求雷若璇的男社员,也早早打了退堂鼓,毕竟学长平常对大家这么好,收买人心就是用在这时候喽!

 一个月后,雷若璇在社团活动结束后,终于找到机会和他说话。

 “学长,请等一下!”

 她跟著他来到停车场,在他准备发动机车前喊住他。

 转过头,陆崇平惊喜的看见那张小脸,带著紧张和期待说:“学妹…你…你好。”

 “我有话想跟你说,你有时间吗?”

 当然有时间!他所有的时间都可为她预留,可知他有多少话想告诉她,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不曾追求女生的他,只会用最笨的方法行动,却不敢问她做何感想?

 “呃…这里太阳很大,你一定不想晒黑,我们到树下那边谈吧!”

 “我才不怕晒黑,学长你很像女生耶!”她真不敢相信有他这种男生,如此小细节也会注意。

 他抓抓后脑,笑得更深。“对了!我忘了你说过,你只有外表像女生,内心却像男生。”

 此话一说,气氛转为轻松,两人走到树荫下,就著微风徐徐,开始一段出乎意料的对话。

 雷若璇原本的用意只是要还债,但恋爱本是一种意外,何时要展开、何时要结束,都是不由自主。

 “学长,我大概算了一下,这个月你送我的东西,应该有五千块吧!”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钱,直接要到他手中。

 “学妹!”他又惊又窘。

 “拜托你别这样,那是我的心意…请绝对不要给我钱。”

 虽然再次被她握起手,让他飘飘仙,但他绝对不能收下,他纯粹是想关心她、照顾她,拿她的钱岂不荒谬?

 “我说过了,无功不受禄!我不会白白接受人家的好意。”她顿了一下,原本想忍下的,还是忍不住。“还有,你每次拜托别人送东西给我,是不是就得请他们吃饭、帮他们做事?你怎么那么傻?!”

 她最无法忍受的,不是他对她的付出,而是他对别人的宽容,这种蠢事他也做得出来,真是够了!

 被她数落,他却不觉讨厌,反而有种温馨感。“可是我…我觉得很值得。”

 “值得什么啊?”她睁大眼,像看着一个外星人。

 “只要你能开心,我觉得都值得。”他脸颊微微红了,一向斯文有礼的他,并不习惯如此坦承感情,但在这关键时刻,他居然开得了口,自己都佩服自己。

 她才不认同他的论调。“你就只希望我开心、别人开心,那你自己算什么?”

 他没回答,反而提问道:“你替我打抱不平,是因为你关心我吗?”

 “才不是!”她回答得太快,自己都觉心虚。

 没错,正如他所说,她是有点替他打抱不平,所以就有点变成是关心他,这、这怎么搞的呀?

 沉默片刻,只见他冲著她笑,仿佛看出她的心慌意,害她莫名脸红起来,连呼吸都不听话的变急,惨了惨了,她该不会是被他电到了吧?

 “你到底想怎么样?”讨厌!她怎么也停不住怦怦的心跳,不由自主的感觉真难受。

 “我希望有一天我请你吃饭的时候,你能不要把钱还给我。”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则不可能。”她一向的观念就是,她只会对自己的男友撒娇、耍赖,其他男生想让她欠人情,可是想都别想呢!

 “那么…我可以…可以做你的男朋友吗?”

 老天,他说出来了,他真的说出来了!也许是在脑中盘桓太久,竟在此时不自觉口而出,二十三年来初次表白,不知会是怎样的结果?此时此刻,他的命运就由她发落了。

 “你…”她想不到他这么大胆,连他都敢表白了,天底下还有胆小表吗?

 他继续用那双坚定的黑眸看着她,在这情况下,她无法敷衍以对,人家是这么认真,她也必须认真回应,因此她选择说出真心…

 “也许…也许你会觉得很难相信,但我早就决定了,我这辈子只会爱一个人,所以…我不只要谈恋爱,还准备要结婚。”

 想必他会退避三舍吧?十八岁的女孩就想要结婚,若不是太复古就是太疯狂!

 果然,他睁大了眼,除了惊讶却更有喜悦。“好巧,我也有这种想法,这一生只要爱一个人,我没有过女朋友,一直在等我的子出现。”

 “是吗?”她呆了下,这怎么可能?难道眼前这大男孩,就是她要爱一辈子的人吗?不会吧,她什么都还没搞清楚,就要做出一生的决定了?

 他不想在这时她做什么决定,他最不擅长的就是给人家压力,他只想让她快乐。

 “我可以叫你小璇吗?”

 她整张脸都皱起来,身上皮疙瘩纷纷冒起。“不可以!我最讨厌这种恶心巴拉的小名,我连我的名字都不喜欢,太柔弱了,不如叫我雷,我的英文名字就叫RAY。”

 “可是…”那多像男孩子的称呼!“好啦好啦!小璇就小璇,但不准在别人面前这样喊我,太愚蠢了。”她妥协的速度之快,连自己都难以置信,为何他那真诚的眼神,会让她一下就心软呢?

 “小璇。”他轻喊一声,忍不住又多喊几声。“小璇、小璇…”

 “你喊够了没?”

 他笑得好灿烂。“我要喊一辈子,怎么喊也喊不够。”

 她说不出话了,阳光让她有点睁不开眼,这大男孩看似笨笨的,却又意外的执著,她不晓得这算什么状况?不晓得两人算哪种关系?

 但莫名其妙地,她就是无法拒绝他,甚至上了他憨直的笑,说不定她才是最傻的那个人呢!

 他们真的开始交往了吗?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陆崇平和雷若璇已是一对情侣。每天他接送她上下课,帮她买早餐、宵夜,还替她撑伞、背吉他,试问不是情侣难道是主仆?

 连雷若璇那担心过头的爸妈,都对这男孩竖起大拇指称赞,还有她那两个过度保护的哥哥,也认定今生妹婿就是此君了。

 不论他们是否开始交往了,但是雷若璇开始后悔了。

 没错,陆崇平温柔体贴,处处照顾她、呵护她,但是他这人被动得要命,彻底谋杀她的耐心!

 每次约会都是她主动提出,要是问他意见,他只会说:“看你想去哪里、想做什么,我都会陪你。”

 “你就这样随我决定?”

 “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陆崇平的回答毫无迟疑。

 雷若璇完全被他打败,气他也不是、骂他也不对,只会显得她太任,爸妈曾对她告诫,不要占了便宜还卖乖,陆崇平唯一的缺点就是“唯雷若璇是从”万万不可因此欺负他呀!

 “好吧,今天还是老地方见。”

 为了增添约会乐趣,她曾找过路边摊、西餐厅、高级饭店、地方小吃,可惜对他来说都一样,既然如此,她也懒得多想,就去他们最常去的那家火锅店,也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三个月下来,每周至少报到一次的结果,老板和服务生都认识他们了。

 从外表看来,他们是一对很传统型的情侣,男方高大威武,女方娇柔可人,但事实却相差甚多。

 男方总是那个被骂、被念的人,女方常指著他的鼻子告诫:做人不可以那么随和!被别人欺负了还笑着说谢谢,一点道理都没有!

 只见女方越骂越激动,男方却越听越开心,最后女方骂不下去了,男方才体贴地替她挟菜。

 这画面看在旁人眼中只觉不可思议,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天生一对呀!

 “别气了好吗?多吃点,你太瘦了。”陆崇平挟了她爱吃的青菜和冬粉,还帮她沾好酱料,成一口的分量,拿汤匙凑近她嘴边。

 “你老是这样!”雷若璇气归气,还是了那一口,谁叫他殷勤到她拒绝不了?

 算了、算了,她早该知道他是“好好先生”跟他吵也吵不起来,只是浪费自己的脑细胞。

 “以后你花的钱要记帐,我要看你有哪些是花在自己身上,哪些是花在当凯子大爷上?”她最气不过他被别人占便宜,这样下去,就算他赚到金山银山上适不是白忙一场。

 “我不会记帐,那好麻烦。”他拿出皮夹,里面有钞票、提款卡和信用卡,全部都交给她。“你给我零用钱好了,可以吗?”

 她心头一震。“才不要!我又不是你妈,还给你零用钱咧?”怎么这男孩如此信任她?两人才“交往”三个月,他当真把她当成老婆了?

 “可是…我对管钱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念企管系的,你一定比我懂。”他停顿一下,不太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而且:而且我的就是你的,所以…所以…小璇,拜托你了!”

 不会吧?他这是在对她撒娇吗?有时她都难以相信,这个比她大五岁的男孩,明明有成稳重的外表,师长们也说他才智过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常在她面前孩子气,尤其是两人独处时,看不出他有一丁点聪明优秀,根本就是蠢透了!

 包离奇的是,她偏偏拿他没办法,也许她是有点母本能,也许是女人特有的温柔,当他那样呆呆笨笨的望着她,感觉就像巧克力被放进口中,甜美得她自己都受不了。

 于是,她接过他的皮夹,稍微翻了一下,做出决定“拿去,一天两百块,不能再多了。”

 “喔…”他皱起眉,一脸困扰。“可以再多一点吗?”

 “你要钱做什么?又要请谁吃饭、帮谁买东西?嗯?!”她说话的态度就像个老妈子,完蛋了,她已经以陆太太自居了吗?

 “因为今天我要请你吃饭,我怕不够钱…”

 “傻瓜!”讨厌,害她感动得想哭,他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可爱啊?

 那个被骂傻瓜的人,仍是傻笑,他喜欢被她骂,这很怪吗?

 人家说热恋期只有三个月,但他有种预感,他会永远这样爱著她,只要有她的笑容,生命就有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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