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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淡水,渔人码头。

 黄昏余晖映得天红润,天然的彩妆尽情地在空中涂抹出一片又一片属于自然的美景,冬风吹得深沉的海涟漪拍打,数只飞鸟不知愁地翱翔,情人对对双双地走在木制的码头走道上,好一幅天美人双全的浪漫景象。

 可惜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冬日的阳光,总是落得特别快,一下子就天黑了。

 渔人码头旁一间别致的意大利餐厅里,有个“断肠人在天涯”

 “呜呜…呜呜呜…呜呜…”

 红格子的乡村味餐巾上放了意大利美食,炒得美味的白酒蛤蛎面和浓郁的香蒜面包陆续登场,服务生端来一道菜,就迅速退场;有的还很贴心地送上柔软面纸一包;原因无他,实在是因为没见过在这儿哭得这么伤心的女客人。

 “已晴,别哭了。”

 元已晴的好友沈蕾再度打开一包全新的面纸,从中取一张递给泪眼汪汪的元已晴。

 “再哭下去眼睛都瞎啦!你在这边哭,陈约翰这个家伙也不会对你这几千几百滴眼泪心痛的!受苦的还不是你自己?”

 “可是…可是我忍不住要哭咩!”哽咽酸楚的语调从元已晴那张红里轻,一双杏眸蓄了泪水,委屈再委屈,心痛再心痛,一双小手握住好友递过来的面纸,啪答啪答地泪水滚落,细瘦的肩头也随着呼吸颤抖。

 “虽然我答应跟他分手…可是我们是在同一间办公室…你知道每天都会看到他,有多难过吗?”元已晴咬着双,摘下了那副老气的黑框眼镜频频拭泪,一想到陈约翰的脸庞,又忍不住心痛。

 “听着!我知道你很委屈,可是那也是你自己答应的!”沉蕾忍不住说重话,想要一打醒好友。“你跟那个花花公子三年,当初还答应他这种不平等条约,什么为了工作,不想要曝光办公室恋情,你做他的地下女友,他倒是乐得在外面花天酒地,这是你自己笨!”

 “我…我以为他会改啊!”元已晴皱起柳眉,好友犀利的话语霹哩啪啦打得她痛上加痛。“可是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绝情…居然在我生日的时候告诉我,他要跟老董的女儿结婚…”

 “他的脸跟他的作为就是个现代陈世美!”沉蕾抱住了元已晴的小脑袋,啪啪啪地打了她好几个耳光。“你这个女人脑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啊?挖新闻时就像个拚命三郎,笔锋锐利,杀气腾腾;对爱情就一败涂地得像个白痴!”

 “我…”

 元已晴语,回想与陈约翰的种种,她忍不住委屈和伤心。

 想当年他对刚进入报社的自己十分友好,嘘寒问暖,令刚从大学毕业的她情窦初开,答应了陈约翰种种的不平等条约,和他交往,不让他们的恋情在报社曝光。

 就算每次陈约翰只有在与外面的女人谈恋爱受伤时,才会回归她这个避风港,她还是傻傻地相信这个男人最后会明白自己是他最好的选择,于是每次都默默地替他疗伤,当他最贴心的红粉知己;可是陈约翰总是伤心痊愈后,又离开她展开另外一场爱情的追逐游戏。

 “我什么我?这个臭男人要结婚了也好,总算让你这个呆头鹅结束了妄想的荒谬恋情!”

 沉蕾摇摇头,递给她斟的葡萄酒,改变了话题。

 “不过老董很欣赏你这次挖出这么大的独家新闻,直击总统府秘书长的秘密恋爱现场,这条新闻让很多广告商注意到我们报社,开始有大型的广告厂商想跟我们公司合作,销量更是不得了。”

 “嗯…那算我幸运…”

 元已晴想也没想,面纸拧干了鼻涕眼泪,一口气灌下沉蕾给她的葡萄酒。

 空腹喝酒,只感觉葡萄酒热热辣辣地滑入自己悲愤的口,一股怨气好象就要从出。

 “我本来想要到KI UB去找陈约翰的,结果却刚好看到汤凌霄跟黄韵韵两个人。”

 “你去KI UB找陈约翰干什么?”沈蕾挑眉,原本了一条薯条想咽下,却被这个消息差点噎到。

 “我去…”元已晴低下头,小脑袋看着脚下白色的磁砖,小手不停地画着圈圈。

 “什么?讲大声一点啦!”沉蕾催促她。

 “我去…求他不要娶老董的女儿…”呜呜~~元已晴清楚,若让她知道自己去那里是为了求陈约翰回心转意,一定免不了挨一场大骂。

 “元已晴!”

 果真,就在她说完一秒以后,沉蕾特有的尖叫震撼包厢的每一处。

 她快受不了好友这种愚蠢行为了!

 怎么会有女孩子傻成这样呢?

 明明知道对方从头到尾都不曾爱过自己,还傻不隆咚地要去挽回对方的心?

 爱情骗子在每个年代都有,而受骗的爱情傻子这年头好象特别多,心甘情愿受骗还要挽留别人再继续骗自己?

 她真是快受不了元已晴这个双面女人了!看国家大事、看新闻、看八卦,都能一针见血;可是面对自己的爱情却完全像个瞎子!

 “我、我去洗手间…”

 元已晴连忙站了起身,连眼镜都忘了拿,不管桌上美食如何人,立刻从这间两个人的小包厢逃走。

 呜呜~~她太明白沉蕾的脾气了,这声怒吼表示她心中的愤怒不是一时半刻可以了断,她如果不用遁法,就怕她不是因为陈约翰的负心,心碎忧伤而死,而是被沉蕾的怒气给当场杀了…

 唉~~她也好气自己怎么会这么沉于这个爱情陷阱之中?

 那些爱情专家讨论爱情的书籍她也买过,每次有什么两相处的座谈会跟录音带,她可是下手从不手软;只是为什么自己的理智跟感情总是喜欢唱反调?每当她狠下心来对付陈约翰的时候,只要见到他低声下气地求她饶恕,看到他那双无辜的眼神,她就抗拒不了。

 少了眼镜的元已晴视力模糊,她凭着“月朦胧鸟朦胧”的模糊视力找到了洗手间,扭开水龙头掬起了一泓水,拍洗两颊微红的自己。 镜里映出憔悴的自己──她虽然看不清楚,可是她知道此刻的自己一定是糟糕透顶。

 火辣的酒开始在她扁平的小腹里无法无天的窜烧,天旋地转的感觉让元已晴觉得世界都在为她的悲伤而绕;她这些天来吃没好好吃,睡也没好好睡,全为了这一场不公平的爱情,失去了自己原有的步调。

 因为在恋爱上一败涂地,所以她寄情于工作,报社里全说她是个抢新闻高手,尤其是这次抢到的独家,让上面的人考虑是否要升她的官;可是谁又知道她心里要的不是这些物质享受呢?

 想到这里,她觉得黄韵韵幸运多了。

 她找黄韵韵专访的时候,只见她兴奋地诉说她与总统府秘书长有多么亲密、多么火热,总统府秘书长对她多好…为什么她就找不到像汤凌霄这样才貌双全、品德兼优的好男人?

 借酒浇愁,愁更愁。

 想着、想着,她眼眶的泪水又要决堤了,元已晴连忙收拾自己散的心情,踏着凌乱的脚步走出洗手间。

 同一时间,这间意大利餐馆的另外一间包厢内。

 红澄澄的葡萄美酒倾斜四十五度角,以优美的姿势俯冲而下,灌在透明的玻璃杯中等待享用。

 汤凌霄修长的大手握住了高脚杯,将美酒一饮而尽。

 “再倒。”

 他的低声命令,让柳一奇和萧淑梅夫两个相望一下,迟疑了一会儿。

 “…汤先生,等一下要返回官邸了,喝那么多酒不太好。”身为他的秘书的萧淑梅微笑劝解。

 “我知道,我会斟酌的。”他仍然固执不肯罢手。这间餐馆是萧淑梅发掘的,要不是他们夫俩拖着他来到这里小酌聚餐,恐怕自己还淹没在山一样的公文之中。

 这对夫和汤凌霄的友谊一直坚固不移:于私,是好友;于公,三人更是密不可分的智囊团,缺一不可。

 汤凌霄的大手握住朝空的酒杯,眸子却仍直视着眼前柳一奇和萧淑梅替他来的报告。

 这就是捏造他的绯闻的女记者?

 他记得,自己的酒量很好,刚刚那一杯葡萄酒是第二杯;不过他实在很难相信,是不是自己真的酒醉看花了照片?这世界上居然真的有像电视上演的那种,刚毅木讷、食古不化的“老处女”人类!

 只见照片上的女子梳得整齐万分的包头还泛着发雕亮光,没有发,黑边框的大眼镜在烈底下闪起了冷光,一张略微削瘦的瓜子脸,配上藏青色的老气套装,整体的气质给人感觉只有两个字──

 好一个“刻薄”的老女人!

 他还以为是什么三头六臂的阿花,还是哪个男记者假借女人的名字来写这篇狗仔新闻的;可却没有想到…会是…

 “别怀疑你的眼睛,这的确是元已晴本人。”像是看穿了汤凌霄的疑虑,柳一奇很快地补充说明。“这是我从他们报社拿到的员工生活照,这小姐似乎从一进公司开始,就是做这种样子的打扮。”

 “就是有这种女人爱写些风花雪月混淆视听。”汤凌霄的剑眉纠结在一块,暖黄黄的灯光照耀之下,仍不见他舒服伸展。

 只见他大手一丢,将夫俩打听收集的资料搁到一角。

 “你若早点结婚,就不会有这么多莺莺燕燕垂涎你了。”萧淑梅偏着头,状似小鸟依人,投向身旁丈夫的怀抱。“你别老是抱持不婚主义,结了婚以后,有个人在你身边依靠,天冷的时候你就知道甜蜜的滋味了。”

 “甜蜜的滋味?”汤凌霄大笑,对于淑梅这套理论完全无法接受。

 “天冷的时候我有暖被机可以暖被,再泡上一杯热可可,陪我审理公文,这也算是另外一种个人的甜蜜。更何况只有自己才不会背叛自己,谁知道接近我的女人有什么坏心眼?”

 “可是…”萧淑梅不服气地想要提出上诉。“你别以为所有的女人都跟『她』一样…”

 “算了,你别跟他争了。牛牵到北京还是牛,有些事情还是要他亲身体验过才会懂。”

 只见柳一奇打断她,不让她再次触碰汤凌霄的伤口,他将子紧紧抱住,深情款款地说着“我们得回家了,太晚睡对孕妇不好。”

 “孕妇?”汤凌霄眼睛张大,瞧着小俩口。“你是说…”

 “两个多月而已。”萧淑梅含情脉脉地看了丈夫一眼,小手抚上了自己还很平扁的肚子。“医师告诉我们要多休息,多吃点健康补品,这样对胎儿跟母体都好。”

 “那真是恭喜你们了。”汤凌霄微笑着,他欣喜见到这对好友有下一代延续的新生命出现。

 “要一起回家吗?”虽然演出了甜蜜的爱情戏码,萧淑梅倒是没忘记主子还在场。

 “不了,我留在这儿,你推荐的好菜我都还没吃呢!”他可不想要一路上都当个大飞利浦灯泡。

 “不过没有随扈…”两人考虑起总统府秘书长的安全。

 “没关系的,我刚刚进来的时候不也带了墨镜、帽子当遮掩吗?”汤凌霄叉起盘子上一只烤得金黄酥脆的烤鸡腿,微笑以对。“别忘了我也是个黑带,会自保的。”

 “那么你吃完后记得打电话给我,我请今天值班的随扈开车来接你回家。”柳一奇体贴地帮自己的老婆穿上厚厚的外套,一面回头跟好友如此叮咛。

 “好的。”

 目送这一对恩爱的好友们离去,门一阖上,只剩下自己的影子陪伴着汤凌霄。

 爱情?

 这两个字他是会写,但他的心完全对这两个字陌生。他习惯孤独,身处极其尊荣的权位之下,他很难不去怀疑那些女子接近自己的意义为何。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尽量用工作来使自己忙碌;白昼时,他尽情扮演好一个总统府秘书长的角色;他没有办法当个称职的丈夫或男友,因为他的生命几乎大半都奉献在政治上了,如此过了这么多年,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这样就够了…

 虽然大家将他视为全台湾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但他从来不希罕这种头衔;爱情,也许留给那些爱看浪漫电影的少女比较恰当。

 啪嚓!就在汤凌霄准备拿起餐巾布替自己围上,开始享用美食之际,突然身后包厢的门猛地被打开!

 “谁?”

 汤凌霄警觉地转身,原本以为会是什么三头六臂的人物,闯进来打扰自己用餐,却没想到他会看到──

 “咯!”

 一声清脆的打嗝声响在汤凌霄所在的包厢之中,踩着两只高跟鞋的纤细小腿因为走不稳,而发出“喀嚓喀嚓”的噪音;有些不太合身的藏青色女套装包裹着娇小的身子;鹅黄灯光下,一头长发随着不稳的步伐甩啊甩着,甩出了特有的女人发香和淡淡的酒味。

 元已晴没有戴眼镜,这世界全变成了雾里看花;再加上空腹喝酒,她早就看不清楚包厢门上的号码,只能凭着自己的印象推开房门──

 “沈…沉蕾?”

 她四处张望,终于瞧见了房间一角有个朦胧的人影,她想那应该就是好友了,于是也没多想就亲昵的靠坐了上来,一双哭得有些微肿的眸,对上了身旁的人。

 “我知道我这样很不好!可是我放不开…我真的爱他啊!我真的好爱好爱他…他怎么可以就这样说不要我就不要我?”

 她纤细的手紧抓着身旁人的衣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张哭花的小脸就这么往上靠过去,鼻涕眼泪全糊在汤凌霄高档的名牌西装上。

 他的名牌西装!

 汤凌霄那双黑色的眸子紧盯着私自闯入的外来客,一双剑眉紧紧纠结了起来,这个肆无忌惮闯别人包厢的家伙究竟是谁?还是这家店让她吃了熊心豹子胆,所以敢将他的西装脏?!

 抬起手来想要将这个小麻烦酒客甩开,却没想到这个举动让元已晴将自己抱得更紧!

 “沉蕾!不要这样咩~~我知道我错了!”

 呜呜呜~~她知道自己这种苦守寒窑的王宝钏个性令人讨厌,不过她现在需要安慰啊!

 “我现在只剩下你一个朋友了,我跟他的秘密也只有你知道;如果你也不听我说,那我…”

 突然,元已晴看到桌上亮晶晶的反光,一把将晶亮的物品拿起,就往自己的咽喉上放。“如果连你都不理我,我就死在你面前算了!”

 定睛一瞧,只见元已晴小手上拿的正是侍者擦拭得晶亮的高脚玻璃杯,不过近视眼的她似乎还未察觉自己拿的不是刀叉而是玻璃杯,她噎地威胁着“沉蕾”

 “…好,我听你说,你不要冲动。”

 虽然眼前这女人拿错了自杀工具,不过汤凌霄见她彷佛死意已决,他还是先别急着身,否则要是这个女的在他的包厢里自杀,那他可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视眼的她似乎还未察觉自己拿的不是刀叉而是玻璃杯,她噎地威胁着

 “沉蕾”

 “…好,我听你说,你不要冲动。”

 虽然眼前这女人拿错了自杀工具,不过汤凌霄见她彷佛死意已决,他还是先别急着身,否则要是这个女的在他的包厢里自杀,那他可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好!谢谢你…”咦?沉蕾的声音怎幺会变得这幺低沉了?不管、不管,她只要有人能够听她一吐苦水,她都十分感激,

 “我好羡慕黄韵韵…”元已晴的小脑袋无视于汤凌霄那双吃人的可怕目光,摇头晃脑地泪水直落,滴滴答笞地沾了汤凌霄的西装外套。“怎幺会有这幺幸运的女人呢?能够得到全国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无比的疼爱跟呵护,自己又是个人见人爱的大明星…

 “反观我呢?我也不过只是个跑新闻的小记者元已晴!”

 一想到自己现在可怜的处境,元已晴不免又是悲从中来,嚎啕大哭。

 “是!我长得不美!又是一个工作狂!又不懂得打扮!虽然挖到了大新闻受人瞩目,可是这些特点陈约翰都不喜欢…”

 元已晴?

 汤凌霄原本想要将这个醉醺醺的女人推开,却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候听到她说出自己的身分!

 这真的是元已晴本人?

 他偷瞄着刚刚被自己搁在一旁的资料,除了那一身老气万分的女套装之外,他无法相信,摘下眼镜、松开发髻之后的元已晴,竟然会有一张这幺素净的脸庞,也会像一般女孩子一样被情所困!她看起来很年轻啊!

 “你说!我什幺时候才可以得到我的幸福?”

 “啪啦”一声,原本在手中的高脚玻璃杯被摔得粉碎,她那一张哭得梨花带雨的小脸扬起头来,紧抓着汤凌霄的西装外套不放,盈盈泪光的美眸直视汤凌霄。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希望上天赐给我一个像总统府秘书长那样的男朋友给我啊!可是我命怎幺这幺苦?偏偏遇上的是陈约翰——”

 嚎啕,大哭。

 紧握着名牌西装的手关节泛白,一张小脸上泪儿汪汪,数不尽的心酸断肠。

 褪下了新闻女强人面具之后的元已晴,原来也不过是一个为情所困的傻女人…

 整整半个小时,汤凌霄就这幺不动也不出声,任凭她认错人,让她尽情哭闹。

 原来,爱情在心碎的时候,会让人有这等疯狂的表现…

 见到元已晴这样,他突然庆幸自己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尝过心碎的滋味;而如今的自己早已解。想到那抹在自己心上的影子,汤凌霄摇摇头,多亏了甩掉自己的她,否则至今他必定会走进婚姻的坟墓,无法像现在这样献身政治。

 有些事情,早遇到比晚遇到好很多,例如失恋,例如水痘。早早遇到,你就不必体验什幺叫做花费了那幺长远的时间,在一个不应该爱的人身上;早早遇到,你就不必体验疾病在身上蔓延的煎熬苦痛。

 哭累了,厢房里只剩下泣声,元已晴不晓得什幺时候把自己小小的身躯蜷成了虾子状,小脑袋靠着他,泪痕在白皙的脸颊上留下了两道长长的伤心轨迹。

 汤凌霄出了旁边的纸巾,替她擦去了泪痕,意外发现她的肌肤柔软好摸,与照片里硬邦邦的女教官模样完全不同。

 他看看表,长短针在九跟十二之间成了一个完美的直角,他是该回家了。

 小心翼翼地下了自己的西装外套,覆盖在元已晴的身子上。

 是该走了。

 不过,他是很有兴趣再会会这位已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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