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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战地观摩团(三)来自沙漠
 “抱歉,演习已经结束了。”我轻吁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拔出匕首来割下了几树枝来做了个简易的夹板把她的断腿给固定好了,然后一把横抱起了她来,朝树林外走去。

 我抱着她慢慢地从林中走了出来。

 众人看着我怀里抱着因为断腿而美丽脸庞上写痛苦的女武士,无不脸色剧变,庞培将军脸上更是泛起了一丝心疼之意,连忙叫过来军医,给她治伤。

 面上涂了油彩的我无表情地对脸色极其难看的观摩团长官庞培道:“很抱歉,庞培将军,这位小姐在对练中使用杀招太多,所以我一不小心打折了她一条腿。”

 老元帅狠狠地赠送给了我一个无比赞赏的眼神。

 “还有谁能比我更了解她的性格呢?”庞培将军也没有生气,只是苦笑了一声。

 “本来如果正式作战的话,我的武器应该还有逆刃刀、自卫钢刺、绞索之类适应丛林的武器,还要经过磷火无光处理,不过这些东西都太过于血腥了点,并不宜在这种演习的情况下使用。”

 我很谦虚回复,庞培将军的脸色更加难堪了,不过他到底还是城府深沉,微笑道:“我想知道一下特亚斯将军,您对丛林作战的一点看法。”

 “丛林中的视野不开阔,作战经常是以遭遇战为主,kao的是听觉和直觉,要用耳朵判断风雨声、鸟兽声、人声的区别,声音的方位、距离。判断要准确,还不能过分紧张,草木皆兵。在丛林中短兵相接的概率很高,所以使用的兵器不能太长,除了将军阁下配给的拳刃、匕首之外,丛林战士还要学会就地取材,布置陷阱等等,一个优秀的丛林战士哪怕是用削尖的树枝或者石头也能制敌人于死命,另外,徒手格斗也很重要,因为受地形和树木的限制,出手的动作不但要很小、灵活准确,而且爆发力要极大,必须保证一举瓦解敌人的战斗力。”

 我把前世受杀手训练时的几条并不值钱的丛林经验抛了出来,让观摩团中的几个将官脸色变得极其惊诧,辟的理论和见解彻底让他们开始佩服我了。

 “雷蒙老兄,我可真是服了你了,这么优秀的人才都能落到你手里。”听着我侃侃而谈,庞培苦笑着竖起了拇指,连连地摇头,老元帅身边的菲琳妮偷偷地向我lou出了一个甜甜的微笑来。

 “沙漠王国?你是说比蒙以南的那片沙漠吗?”庞培蹙起了眉头来了点兴趣,这些年来王国一直都致力于研究周边阿斯库罗、亚里士多梵、比蒙王国、鲁拉凡又或是东北部的德鲁伊同盟等等,显然王国对于比蒙后方的沙漠王国几乎是一无所知。

 这些年来有不少退役后的魔族战士也冒险走出国外,加入雇佣兵行列,因此有魔族在沙漠国度,众人一点也不奇怪。

 “我十四岁的时候,养父母离开了我,后来我加入了绎稚王国的反抗军中,在那里遇到了一位沙漠中的苦行僧,我的拳技就是跟随他学来的,不过他的拳技主要以制服为主,落到我手里,全部被我篡改成了杀招而已,而且沙漠国度的弯刀技非常厉害,而且他们钢刀也非常坚硬锋利,以人类国度和我们的制式刀剑,一刀就能砍断。”

 众人无不面面相觑。

 我此话一出,几个将官脸色有点难看。

 “你这也太…”

 “不是看不起,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我不卑不亢地道。

 “的确是一个事实,亲爱的庞培,特亚斯的意思是大家不要轻敌,不信的话你看看。”老团长打着哈哈,随口补充了一句后,递给了他一把两尺多长的弯刀,显然正是从黑旗营长那里贪污而来的。

 “好沉!”庞培眼中闪过惊诧之,两尺长短刀重量足以堪比同宽厚的长剑了,他伸手掂了掂,然后锵地一声出自己的宝剑,一剑对准刀刃砍了下去,叮!剑刃飞上了半天,刀锋只lou出一个芝麻粒大小的豁口。

 “好刀!真他妈的好刀!”庞培放光的眼中飕飕地向外蹦着贪婪,爱不释手地赞叹道,看来这家伙也是个武器收集狂,他转头向我问道:“那么…你又是怎么返回来的呢?”

 “本来我和几个首领受伤被俘之后,会被判处绞刑的,但后来被绎稚王国大臣认出了我的魔族身份,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一个纯血的银瞳魔族,紧接着王室派出御医来为我治疗,一直到我痊愈之后,才遣送出了国境,回国之后我就加入了魔之左翼军团,我还是很喜欢打仗的。”我回答道。

 听到我的这个答案之后,众魔族将官无不面色缓和了下来,微微lou出几分得,躺在担架上的女武士眼中异彩涟涟地打量着我。

 “你被俘虏过吗?”几个小子同时嗤笑了起来,却意外地发现了我脸上不屑地笑容。

 “如果几位当中的被一位以四阶巨飞蜥为座骑的飞蜥骑士俘虏的话,你们认为是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这是绎稚王国的王牌。”我冷冷地看着那几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将领,道:“忘了告诉诸位,飞蜥只是沙漠人的称呼,我在回国之后才知道,如果放到我们这里,沙漠飞蜥的名称就叫做土系巨龙,绎稚王国西北鸣沙山附近就是怒岩之龙谷,生活着一支为数二百多的地系巨龙。”

 “什么!龙骑士!他们居然也有龙骑士!原来如此…我说呢,土系巨龙的龙谷原来是坐落栖息在沙漠中…”庞培的涵养消逝的无影无踪,失声叫了起来,观摩团中的几个年轻的将领“嗡”地一声,像炸了窝的mi蜂一样互相头接耳地谈论个不停。

 “是的,龙骑士。”我回答道:“绎稚王国也被比蒙王国称之为龙城,对于龙骑士则称谓则是为飞将,绎稚王国在编的护国飞将总共有四名高阶的龙骑士,其中两头是四阶巨龙,另外两头则是三阶巨龙,另外绎稚王国还有一个中队编制的飞蜥骑士,这只中队的座骑均是高阶亚龙飞行魔兽组成的,当时我是和一百多名沙漠兄弟就是被其中一头地系巨龙的龙语魔法‘沙陷阱’给俘虏了。”

 我这番话可以称得上是彻头彻尾真实的谎言了,从头到尾我也就干掉了一个亚龙系兽的地龙骑兵而已,反正他们也没有见过龙骑士,我就照死里忽悠他们。

 “我的天哪!几个国家都有他妈的龙骑士,只有我们魔族王国没有!”庞培眼中泛起了强烈的妒意,连连地摇头不止。

 “可我们魔族却是最强大的国家,能给予这几个国家以最大威胁的王国!”老雷蒙哈哈大笑着拍了拍庞培将军道:“一场战争的胜负,可并不是由几头巨龙来决定的,要不然绎稚王国也不会因为害怕而派出王室御医来为特亚斯治伤了。”

 “我为刚刚属下的无礼向你道歉了,特亚斯。”庞培转过头来对那个楞头青狠狠瞪了一眼,冲我竖起了拇指笑道:“正如你刚刚说的,龙骑士的强大是众所周知的,被龙骑士俘虏并不是件丢人的事情。”

 “沙漠的地域非常辽阔,除了沙漠精灵和沙漠矮人、沙漠比蒙外,还有醮酏人,窨黩人、莴楼人、摩雅人、纥兰人,雅玛宗人等等族群多不胜数,而且并不存在混血遭到歧视这类问题,唯一通行就是个人的技能为族群提供的价值,或者单纯强大的武力,这才是生存和受人尊敬的理由。”

 “沙漠…嘿嘿,还真是个很人的地方啊。”庞培和几个将领无不lou出了向往的神色,接着庞培又问道:“那么,你既然要回来,自然是要越过比蒙王国了。”

 “在幼发拉底河入海口沿海位置里栖息有一个海豚部落,和绎稚王国有一点情,所以我是被它们部落派出的鲸豚拖拉着的船只在海中绕过了比蒙王国,直接在魔族王国边境登陆的,所登陆的地方岛屿好像是一个普莱恩龙虾族,在海洋中,好像海族的等级制度非常森严,普莱恩龙虾族对海豚武士非常的服贴,而且幼发拉底河畔也栖息河狸比蒙、巨水獭比蒙和食人鲳人,均归属绎稚王国近卫军战斗序列。”

 “原来如此,连比蒙都有啊。”雷蒙和庞培互相惊讶地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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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培爱不释手地挽了几个刀花,笑哈哈地道:“呵呵,看来他们也知道我们魔族的厉害,不知道沙漠军队素质是怎么样的?”

 我回答道:“他们上马是最好的骑兵,下马就是重装步兵,打仗素来都是以战养战,一半是kao本国的生产,另外一半则是从别国中掠夺资源,广袤的沙漠为骑兵和骆驼兵提供了大范围迂回机动,而且沙漠地带虽然物产很贫瘠,但矿产却非常丰富,所以才造就了很高度的冶炼文化,像这样的弯刀只能是制式装备中的副武器而已。”

 “军队主要是以马骑兵和驼骑兵为主,快速机动很强,来去如风!从来不和人打正面作战,中小型的防御武器也有弩炮、投石器等等,重型的武器有‘阿波罗之光菱塔’,比蒙王国就是在机动上欠缺,和无法克服严酷的环境,所以一直都遭到沙漠骑兵极大的扰,他们从来都不正面排兵布阵作战,稍沾就走,绝不过多的纠,而比蒙的狼骑兵虽然在机动上很强,但座狼并不适合严酷的沙漠气候,每次比蒙被打败,占据三分之二的伤亡是因为严酷的沙漠气候。”

 众将领们陷入了沉思状态中。

 “严酷的沙漠气候?有多严酷?”其中一个将领不服气地哼了一声:“我不相信!”

 我淡淡一笑:“沙漠中的天气是非常恶劣的,白天干燥酷热能比得上王国夏季最酷热的季节,而一到了夜晚又能媲冬季最冷酷的天气,荒漠中植被几乎没有,只有沙漠腹地内少数的几个拥有水源绿洲和绎稚王国境内幼发拉底河畔的丛林中才有人生存而已,我的各种丛林战技就是长期与幼发拉底河畔密林中的杰斯特人与土狼战士作战中学来的,如果在我们魔族王国不喝水,能支撑个三四天,而在严酷的沙漠中缺水的话,一个再强壮的战士也撑不过一天!每次比蒙王国每次发动对沙漠的进攻时,沙漠王国只需要派出几支骑兵队把腐烂的尸体扔到沿途的几个绿洲水源中就足够了比蒙军队头痛的了,这也正是比蒙王国始终都在沙漠王国面前吃瘪的原因。”

 庞培和雷蒙两人面面相觑,无不一头冷汗,几个年轻的将领甚至lou出恶心的表情。

 “沙漠天然的环境注定了一个王国贫瘠的命运,但也注定了沙漠王国是很难被征服的。”

 庞培将军有些不舍地握着刀柄,犹豫了片刻后,才长叹一声,把刀柄递给了老元帅。

 老元帅见状,也不心疼地咬了下牙,故作大方地推了过去道:“庞培将军也是难得也到我这里来一次,你也知道,我是个没什么家底的穷光蛋,那这把刀就送你好了,不过千万别传出去就好,毕竟我就这么一把,要是其它军团的将军都跑来跟我讨要的话,那我可真的招架不来了!”

 庞培元帅心中大喜,拍了拍老元帅的肩膀:“真是好兄弟!呵呵,我在这斯克罗城中还有一处产业,每年收入也不少,就送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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